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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試行)

更新時間:2012-08-08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試行)編寫說明 

根據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87號)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3]13號)的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受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委托,組織編寫了《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試行)》,并經人事部審定通過。 

本大綱包括《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4個科目。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該大綱從實際出發,適應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重點突出,基本體現了安全崗位專業人員的素質,供從事注冊安全工程師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復習使用。 

由于時間和水平有限,該大綱難免有疏漏和錯誤,我們將不斷修改和完善。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 

二OO四年五月八日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試行) 

目 錄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1—5) 

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6—10) 

三、《安全生產技術》 (11—35) 

章 機械電氣安全生產技術 (11—12) 

二章 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12—15) 

三章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技術 (15—18) 

四章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 (18—19) 

五章 礦山安全生產技術 (19—23) 

六章 交通運輸安全技術 (23—29) 

七章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術 (29—31) 

八章 水利電力安全生產技術 (31—34) 

九章 冶金安全生產技術 (34—35) 

四、《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36—38)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章 安全生產法律體系基礎知識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安全生產法律體系、范疇及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了解安全生產立法的意義、安全生產執法的基本原則; 

二、了解我國目前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和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范疇。 

二章 安全生產法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制定安全生產法的目的、適用范圍以及安全生產的方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負的責任;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與有關部門和人員職責等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安全生產法律責任;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工作中介組織機構的資質條件和責任等內容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總則 

、掌握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 

二、熟悉安全生產管理的方針; 

三、了解制定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主體。 

二節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 

、掌握生產經營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 

二、熟悉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的職責; 

三、掌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提供及人員的能力要求; 

四、熟悉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五、熟悉生產經營單位在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三節 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熟悉從業人員的權利; 

知情權、建議權、批評權、檢舉權、控告權、拒權; 

安全保障權、社會保障權、賠償請求權。 

二、掌握應遵章守規服從管理的義務; 

服從管理的義務; 

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義務; 

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報告的義務。 

四節 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了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 

二、熟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舉報制度; 

三、熟悉監察部門的職權; 

四、掌握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職權。 

五節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了解應急救援體系; 

二、了解應急救援組織建立的主體; 

三、了解地方政府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 

四、熟悉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職責; 

五、掌握事故調查處理的依據和要求; 

六、掌握單位和個人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中的義務。 

六節 安全生產法律責任 

、了解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責任; 

二、熟悉縣以上地方各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責任; 

三、掌握生產、經營和儲存危險物品的條件及違法責任; 

四、熟悉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 

七節 中介組織機構的責任 

、了解中介組織機構應具備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工作的條件; 

二、熟悉從事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工作的法律責任; 

三、熟悉中介組織機構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熟悉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個人經營的投資人的責任。 

三章 相關法律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因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而構成犯罪的行為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的掌握程度;對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重要意義、行政處罰的類別、適用范圍等內容的掌握程度;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礦山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各政府和部門在安全管理方面應負的法律責任和對相關法律的了解程度。 

考試內容: 

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了解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因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而構成犯罪的行為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 

二、熟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三、掌握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刑事責任。 

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了解立法依據、行政處罰的原則、行政處罰的種類; 

二、了解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 

三、了解行政處罰的管轄原則; 

四、了解適用以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原則; 

五、熟悉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的權利; 

六、了解行政處罰的程序、執行; 

七、熟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應負的法律責任。 

三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立法目的; 

二、熟悉勞動安全衛生法規; 

三、熟悉勞動過程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具體規定; 

四、熟悉勞動過程中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具體規定。 

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了解立法依據、職業病范圍; 

二、了解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治方面的職責、職業病的前期預防; 

三、了解勞動過程中職業病的防護與管理、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 

四、熟悉職業病防治的監督檢查; 

五、掌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應負的法律責任。 

五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 

二、了解礦山建設的安全保障的具體要求; 

三、熟悉礦山開采的安全保障的具體要求; 

四、熟悉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主要內容; 

五、熟悉礦山安全的監督與管理主要內容; 

六、掌握礦山事故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應負的法律責任。 

六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總則; 

二、熟悉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的法律規定; 

三、掌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應負的法律責任。 

七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總則; 

二、熟悉道路通行的法律; 

三、熟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 

四、熟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應負的法律責任。 

四章 相關規定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制定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目的及有關單位安全責任等規定的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制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重要意義、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職責和權利、煤礦安全監察等規定的掌握程度;對我國制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重要意義、特大安全事故的界定和相關部門責任以及對未履行責任者處罰等規定的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制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的目的、適用范圍、行政處罰的種類及程序等規定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了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總則; 

二、熟悉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三、熟悉勘察和設計及工程監理等單位的安全責任; 

四、熟悉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五、熟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具體內容; 

六、掌握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的法律規定; 

七、掌握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應負的法律責任。 

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總則; 

二、了解爆破器材的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和使用; 

三、掌握黑火藥、煙火劑、民用信號彈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法律規定和懲處辦法。 

三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了解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總則; 

二、熟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登記的有關規定; 

三、掌握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應負的法律責任。

四節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了解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總則; 

二、熟悉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職責; 

三、掌握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主要內容和法律規定的有關罰則。 

五節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了解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主要內容; 

二、熟悉特大安全事故的類別、地方各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職責; 

三、掌握在發生特大安全事故后,有關方面應采取的措施、違反規定責任人的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 

六節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了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原則; 

二、熟悉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的權利、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處罰的程序; 

三、掌握行政處罰的適用、執行和備案等。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章 安全生產管理概述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基本概念的掌握程度;對現代安全生產管理理論的熟悉程度;對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現狀和安全生產管理方針的熟悉程度。 

考試內容: 

節 安全生產管理基本概念 

、熟悉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安全生產等基本概念; 

二、掌握事故、事故隱患、危險、重大危險源等基本概念; 

三、掌握安全、本質安全、安全生產管理等基本概念。 

二節 現代安全生產管理理論簡介 

、了解安全生產管理的發展歷史; 

二、熟悉安全生產管理的原理與原則; 

三、了解系統安全理論; 

四、掌握事故預防原理與基本原則。 

三節 我國安全生產管理方針 

、 了解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現狀; 

二、 熟悉我國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及其含義。 

二章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掌握程度;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組織保障的熟悉程度;對安全生產投入制度的熟悉程度;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三同時”制度的掌握程度;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掌握程度;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掌握程度;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及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知識的掌握程度;對工傷保險制度的熟悉程度。 

考試內容: 

節 安全生產責任制 

、 了解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必要性; 

二、 熟悉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 

三、 掌握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 

二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組織保障 

、 了解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要求; 

二、 熟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設置要求。 

三節 安全生產投入 

、了解對安全生產投入的基本要求; 

二、熟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基本原則; 

三、熟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方法。 

四節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了解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要求; 

二、掌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對象和內容; 

三、掌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形式和方法。 

五節 建設項目“三同時” 

、了解建設項目“三同時”的法律依據; 

二、掌握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定義和內容。 

六節 安全生產檢查 

、了解安全生產檢查的類型及內容; 

二、掌握安全生產檢查的方法及工作程序。 

七節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了解特種設備的范圍; 

二、熟悉特種設備的使用、檢測等安全管理規定。 

八節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了解勞動防護用品的分類; 

二、熟悉勞動防護用品的選用原則及發放要求; 

三、掌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九節 工傷保險 

、 了解工傷保險的概念與基本原則; 

二、 熟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資格和待遇給付; 

三、 熟悉工傷保險的實施范圍; 

四、 了解工傷保險與工傷事故預防的關系。 

三章 安全評價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安全評價分類及其內容的掌握程度;對安全評價程序的掌握程度;對危險、有害因素分類及辨識知識的掌握程度;對安全評價方法的熟悉程度;對安全評價報告編寫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安全評價的分類 

、了解安全評價的分類; 

二、熟悉安全預評價的概念及內容; 

三、熟悉安全驗收評價的概念及內容; 

四、掌握安全現狀評價的概念及內容; 

五、掌握專項安全評價的概念及內容。 

二節 安全評價的程序 

、了解安全評價的般程序; 

二、熟悉安全評價的主要內容。 

三節 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評價單元的劃分 

、熟悉危險、有害因素分類及辨識方法; 

二、掌握安全評價單元的劃分原則與方法。 

四節 安全評價方法 

、了解安全評價方法的分類; 

二、熟悉常用安全評價的方法。 

五節 安全評價報告 

、 了解安全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 

二、 掌握安全評價報告的格式。 

四章 重大危險源辨識與監控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重大危險源基礎知識及辨識標準的掌握程度;對重大危險源的評價與監控措施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重大危險源的基礎知識及辨識標準 

、熟悉重大危險源的基礎知識; 

二、掌握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標準和方法。 

二節 重大危險源的評價與監控 

、 熟悉重大危險源的評價方法; 

二、 掌握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措施。 

五章 事故應急救援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熟悉程度;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掌握程度;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與評審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 了解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與特點; 

二、 熟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應急救援的要求; 

三、 掌握事故應急救援管理過程(四個層次——預防、準備、響應、恢復); 

四、熟悉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組織結構、支持保障系統的內容。 

二節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策劃與編制 

、 了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作用、層次及文件體系; 

二、 熟悉策劃應急救援預案時應考慮的因素及編制過程; 

三、 掌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核心要素及編制要求。 

三節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與評審 

、 了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的基本要求; 

二、 熟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的類型、基本任務及實施過程; 

三、 了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效果評審方法及內容。 

六章 職業病危害管理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職業病危害因素與職業病的了解程度;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控制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職業病危害因素與職業病 

、了解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來源; 

二、了解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分類; 

三、了解職業病的概念與分類。 

二節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及控制 

、了解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及控制措施; 

二、熟悉工業毒物、物理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及控制措施; 

三、掌握粉塵的檢測及控制措施。 

七章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熟悉程度;對生產經營單位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方法與步驟的熟悉程度;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與認證程序的了解程度。 

考試內容: 

節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基本運行模式與要素 

、 了解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基本運行模式; 

二、 熟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要素構成。 

二節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建立的方法與步驟 

、了解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初始評審及體系策劃的內容; 

二、熟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的內容和結構。 

三節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審核與認證 

、 了解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的類型; 

二、 了解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的程序。 

八章 安全生產監督監察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包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的熟悉程度;對煤礦安全生產監察的了解程度;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了解程度。 

考試內容: 

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了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 

二、 了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職責; 

三、熟悉安全生產(包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方式與內容。 

二節 煤礦安全生產監察 

、 了解煤礦安全生產監察體制; 

二、 了解煤礦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的職責; 

三、 了解煤礦安全生產監察的方式與內容。 

三節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 了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體制; 

二、 了解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的職責; 

三、了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方式與內容。

《安全生產技術》 

章 機械電氣安全生產技術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主要機械產品安全知識的了解程度;對機械制造和使用過程中主要設備工作特點、危險因素的類型和機械本質安全要求的熟悉程度;對機械制造和使用的通用安全技術要求和機械傷害主要類型及預防對策的掌握程度;對電氣事故類型、事故原因及危害后果等基本知識的了解程度;對電氣安全知識的掌握程度及電氣安全系統基本技術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機械制造生產過程中場所的危害因素分析及安全防護技術的掌握程度;對機械制造生產過程中工作場所安全要求的掌握程度;對機械、電氣安全主要法規與標準的了解程度。 

考試內容: 

節 機械安全基礎知識 

、機械產品制造 

()了解機械產品主要類別; 

(二)了解機械設計本質安全要求、機器的安全裝置類型; 

(三)了解機械生產動力的鍋爐房、空壓站、煤氣站、制氧站、乙炔站、變配電站危險點及通用安全技術管理要求。 

二、機械設備的使用安全 

()了解常用機械結構、工作原理、控制系統、傳動和運動的主要形式及危險因素; 

(二)熟悉常用機械的主要危險部位、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措施。 

三、機械傷害類型及對策 

()機械制造過程中發生傷害的主要類型、原因分析和預防措施; 

(二)掌握通用機械安全設施、安全裝置和安全防護罩、網的技術要求。 

二節 電氣安全基礎知識 

、觸電事故 

()了解電擊和電傷的概念; 

(二)了解電流對人體的作用; 

(三)熟悉IT、TT和TN系統的構成; 

(四)熟悉保護接零、接地的工作原理。 

二、雷電危害 

()了解雷電的種類及危害; 

(二)熟悉防雷裝置的類型、作用、人身防雷措施。 

三、靜電危害 

()了解靜電的特性及危害; 

(二)熟悉防靜電措施。 

四、電磁場傷害 

電磁場傷害的機理及防護措施。 

五、電氣系統故障 

異常停電;異常帶電等。 

三節 通用機械安全生產技術 

、了解金屬切削機床的危險因素,運轉異常判斷與故障檢測,防護措施; 

二、熟悉鍛壓機械、沖床、剪床性能的危險因素及安全技術要求;沖壓作業傷害原因分析,防止沖壓傷害的防護技術與應用; 

三、掌握起重機械的基本分類和構件組成,主要受力構件、鋼絲繩等安全性能的檢測、主梁檢測、大小車運行機構故障分析及起重運行作業的安全技術; 

四、熟悉木工機械的危險特點和安全裝置、安全連鎖機構等安全技術要求; 

五、熟悉其他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技術; 

六、掌握生產用設備動力柜的主要安全要求。 

四節 機械制造場所安全技術 

、了解機械制造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 

二、了解機械職業危害的主要類型,采取的安全防護技術; 

三、了解機械制造生產過程對工作場所的設備布局、物料堆放、輸送通道、采光、操作空間等安全技術要求。 

五節 主要機械電氣安全技術規程與標準 

、了解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修定版); 

二、了解機械安全 風險評價的原則(GB/T16856-1997); 

三、了解機械加工設備般安全要求(GB12266-90); 

四、了解金屬切削機床 安全防護通用技術條件(GB15760-1995); 

五、熟悉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92); 

六、熟悉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12158-90); 

七、熟悉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規程(LD48-93)。 

二章 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火災基本概念和火災防治安全知識的掌握程度;對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的基本安全知識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各類火災發生的特點、發展規律及危害性的掌握程度;對不同火災的防治方法和技術關鍵的掌握程度;對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企業防爆工程和建筑結構的通用安全技術,對電氣設備安全性能、電氣防爆安全要求等相關技術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規范的了解程度。 

考試內容: 

防火防爆安全基礎知識 

、 火災基本概念和火災防治安全基礎知識 

()了解火災的定義,火災的自然屬性和人為屬性,火災發生的必要條件,各類火災的發生特點、發展規律及危害性,火旋風、轟燃、回燃的概念和發生條件; 

(二)火災模擬的基本概念,火災規律的雙重性,火災的研究方法及相互關系; 

(三)熟悉火災發展變化及其防治途徑,阻燃的基本概念,阻燃方法的分類及特點; 

(四)熟悉火災探測的基本概念,火災探測方法的分類及特點; 

(五)熟悉滅火的基本概念,滅火方法的分類及特點,火災煙氣控制; 

(六)掌握火災危險性分析的基本概念和火災危險性分析方法及分類特點。 

二、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生產安全基礎知識 

()了解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的特點; 

(二)熟悉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的主要危險因素。 

防火防爆通用安全技術 

、 防火通用安全技術 

()了解火災的分類,各類火災發生的原因、發展過程、蔓延特點、危害性和影響因素,各類消防產品的技術特點和適用范圍; 

(二)熟悉不同類別火災的防治技術及其關鍵環節,包括清潔阻燃技術、智能探測技術、高效滅火技術與煙氣控制技術; 

(三)掌握典型行業、特定場所、大型復雜的高層和地下建筑火災的防治基本原則與關鍵技術措施,火災時人員的逃生方法和救援技術。 

(四)掌握對于電器、電纜火災的防火設施的維護和使用 

二、 防爆通用安全技術 

()了解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企業在生產方面的通用安全要求; 

(二)熟悉建筑防爆安全距離,防護屏障的作用和構造等;生產和儲存爆炸危險品的建筑物的火災爆炸危險性分類,消防和報警設施,在建筑結構上的防火防爆安全要求和電器設備的選型原則和方法; 

(三)掌握防靜電和避雷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節 防火防爆專業安全技術 

、 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基本安全技術 

()了解火藥燃燒的特性,炸藥爆炸三要素; 

(二)了解起爆器材、工業炸藥和煙花爆竹藥料的燃燒爆炸敏感度和爆炸影響因素; 

(三)熟悉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產品發生燃燒爆炸事故的分類、特點、危害及發生發展歷程; 

(四)熟悉爆炸沖擊波的破壞作用和防護措施、工廠平面布置和安全距離,工藝與設備防爆裝置,自動雨淋和火災報警系統; 

(五)掌握電器防爆技術和防靜電與避雷措施,以及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生產、運輸、儲存過程中預防燃燒爆炸事故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 重點行業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水上交通防火安全技術 

1、了解船舶結構防火及艙室防火分割的內容和要求;熟悉運輸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的知識; 

2、掌握船舶消防安全設備的種類和檢查標準及技術要求; 

3、掌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的內容及要求; 

4、了解危險化學品危險特性、分類、標識、裝卸、隔離、消防及裝卸儲運作業的基本安全要求; 

5、了解港口倉庫(含危險化學品)、堆場、糧食筒倉、煤堆場、油庫區、高大機械等主要火災的預防、控制等; 

6、熟悉對港口火災危險因素的預防、控制知識,港口主要類型火災特點及滅火方法、技術措施,滅火劑的使用、注意事項等。 

(二) 鐵路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1、了解客貨列車(含液化石油氣鐵路罐車)、車站火災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2、熟悉常見易燃易爆物品種類,站車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客運、貨運“三品”查堵規定; 

3、掌握站車火災爆炸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方法。 

(三)建筑施工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1、了解常用的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基礎知識; 

2、了解建筑施工中引起火災和爆炸的原因; 

3、熟悉防火防爆的措施; 

4、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識; 

5、掌握事故調查、處理、分析和現場救護的方法。 

(四)機械電氣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1、了解機械電氣火災事故發生的原因; 

2、熟悉防止機械電氣火災事故的措施; 

3、掌握防火設施的維護方法及機械電氣火災的撲救措施。 

四節 防火防爆有關安全規范與技術標準 

、了解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2001); 

二、了解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三、了解生產、經營、儲運危險物品企業的有關規定; 

四、了解民用爆破器材工廠設計安全規范(GB50089); 

五、了解防火與爆炸品安全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 

六、了解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 

七、了解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范(GB11652)。 

三章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技術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危險化學品的基本特點及主要危害的了解程度;對危險化學品安全基礎知識,危險化學品防火防爆基礎知識,作業環境氣體檢測知識,檢修安全措施的熟悉程度;對危險化學品重要性的認識,重點是危險化學品特點及事故預防知識的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與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安全有關的常用標準的了解程度。 

考試內容: 

節 危險化學品安全基礎知識 

、 危險化學品安全 

()了解危險化學品的特點; 

(二)掌握危險化學品存在的主要危險及有害因素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的主要措施。 

二、 危險化學品分類及主要危害 

()了解危險化學品范圍及我國關于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劃分; 

(二)了解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害; 

(三)了解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學活性及其危險、危險化學品的燃燒及爆炸危險、危險化學品的毒性; 

(四)了解危險化學品的禁配與儲運安全(危險化學品儲存及分類儲存的安全技術要求、包裝安全要求); 

(五)熟悉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要求; 

(六)掌握泄漏控制(泄漏處置和火災控制的基本措施、幾種特種化學品滅火注意事項)與銷毀處理技術。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 

()了解閃點、燃點、爆炸極限等的基本概念,燃燒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 

(二)了解燃燒的過程,易燃液體的燃點、閃點等基本概念,爆炸極限的影響因素; 

(三)熟悉典型危險化學品的燃燒爆炸事故類型的劃分和發生發展歷程,以及有毒化學品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對人員和環境的危害,如氣體爆炸、粉塵爆炸及沸騰液體擴展為蒸汽云爆炸的特點; 

(四)掌握預防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中毒、污染事故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儲存過程中的安全技術等。 

四、 作業環境氣體檢測 

()了解可燃氣體檢測的目的,掌握其應用場合知識; 

(二)了解有毒氣體檢測的目的,掌握其應用場合知識; 

(三)了解氧氣含量檢測的目的,掌握其應用場合知識。 

五、 檢修安全 

()了解石油、化工生產裝置檢修工作的特點; 

(二)了解檢修前的幾項主要準備工作,裝置開、停車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三)熟悉停車后的安全處理過程(隔、置換、吹掃與清洗等)及安全要求; 

(四)熟悉固定動火區設立的條件,動火作業的分類,動火安全作業證制度,動火分析及標準等; 

(五)熟悉進入設備內作業的危險及安全要求; 

(六)掌握檢修完工后的處理措施。 

二節 石油生產過程的主要危險及其控制 

、 石油開采與開發過程的主要危險及其控制 

()了解鉆井、采油(自噴采油、機械采油)、采氣、注水等生產工藝過程中如何防火防爆、防井噴、防中毒; 

(二)掌握鉆井、采油(氣)作業主要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和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規定。 

二、 石油修井作業過程的主要危險及其控制 

()了解各類修井作業中的方法和技術的特點及安全技術要求; 

(二)熟悉現場主要修井設備、設施的基本性能及操作要; 

(三)掌握作業過程中的主要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三、 油氣處理與集輸過程的主要危險及其控制 

()了解原油穩定及凈化處理、天然氣凈化處理、輕烴回收等裝置和集輸(含油氣站庫、裝油氣棧橋、管道輸送)過程中的防泄漏、防火、防爆、防靜電、防雷、防中毒等安全技術知識和各種傷害事故的產生原因; 

(二)掌握相應的預防措施和相關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內容。 

三節 海洋石油作業過程的主要危險及其控制 

、 海上工程中的主要安全技術 

()了解各類海上施工對海洋環境的要求; 

(二)了解拖航、吊裝以及海底管線鋪設過程中突遇惡劣環境的應急程序、方法; 

(三)了解拖航固定、配載的要求; 

(四)熟悉導管架、平臺組塊海上吊裝作業中的關鍵因素、主要風險及預防措施; 

(五)掌握海底管線安全鋪設作業的基本方法、主要風險及其預防方法。 

二、 海上油氣生產過程的安全技術 

()了解海上油氣安全生產的主要特點及風險; 

(二)了解海上油氣平臺危險區的劃分; 

(三)了解危險區與安全區的隔離方法; 

(四)了解原油及天然氣泄漏的預防方法; 

(五)了解火災及可燃氣體探測(系統)的原理及基本方法; 

(六)了解原油火災的特點及控制方法; 

(七)了解天然氣火災的特點及控制方法; 

(八)了解緊急關斷系統的作用; 

(九)了解海上原油外輸的方法; 

三、 海上平臺消防、求生、急救及應急技術 

()了解油氣火災爆炸的特點,油氣消防基本原則及消防設備操作,應急關斷等及原則; 

(二)了解海上求生的般方法,主要救生設備的作用; 

(三)掌握海上急救的般方法; 

(四)掌握海上應急事件處理程序,應急組織中決策層、指揮層和操作層主要職責。 

四、 海洋石油作業防臺(冰)安全技術 

()了解臺風的別、運動規律; 

(二)了解臺風應急計劃的啟動條件、臺風三警戒范圍和生產預防措施、在臺風區域的船舶航行要、臺風形成的風浪對海上結構物的影響; 

(三)了解漂浮冰的運動規律、海冰預報圖的識別、盛冰期時間、海冰應急計劃的啟動條件、沿岸冰和漂浮海冰對海上生產設施的危害; 

(四)掌握安全生產預防措施、平臺抗冰設備的工作原理、海冰對平臺安全生產的影響。 

四節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檢測技術 

石油化工企業中常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的物理化學性質、規定的檢測方法及其常用的技術手段、技術工具,檢測結果的處理要求等。 

五節 有關的主要標準 

、了解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GB16483-2000); 

二、了解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15258-1999); 

三、了解常用化學品貯存通則(GB15603-1995); 

四、了解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86); 

五、了解氯氣安全規程(GB11984-89)。 

四章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特種設備安全方面專業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對特種設備安全性能進行評價的各類檢測技術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檢驗知識的掌握程度;對特種設備特殊性及其事故災難性知識和各類特種設備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的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技術及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的控制和安全管理知識的掌握程度;對特種設備檢修過程安全措施及檢修工作安全知識的掌握程度;對鍋爐、壓力容器常見事故的產生原因及控制措施的掌握程度;對特種設備安全法規標準的了解程度。 

考試內容: 

節 特種設備安全基礎知識 

、 特種設備 

()了解特種設備的種類和分類,特種設備安全性工作原理及特點,特種設備的安全強度概念及承壓設備用材料、焊接安全特點,承壓設備承載介質安全特點; 

(二)熟悉特種設備的用途和場所,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及其功用; 

(三)掌握各類特種設備的事故特點及危害性和城市危險源的控制。 

二、 檢測技術 

熟悉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的各類檢測技術的基本原理、檢驗方法和檢驗目的。 

二節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 

、 特種設備使用安全技術 

()了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客運索道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技術與安全管理要求; 

(二)熟悉特種設備使用的操作規范、主要危險及預防控制措施; 

(三)掌握電站鍋爐、液化石油氣罐區、氣瓶充裝站等危險設施的安全及各類特種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常見事故和采取的相應應急措施。 

二、 特種設備檢修安全技術 

()特種設備檢修安全技術專業知識 

1、了解檢修前的準備工作,設備停車步驟及注意事項,各類特種設備檢修過程中的危險源的辨識和控制方法; 

2、熟悉檢修工作中動火、用電、用水、通訊的規定,進入設備內及登高作業要求; 

3、掌握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人身安全監護等。 

(二)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原因及預防措施 

1、了解鍋爐承壓部件爆漏事故原因及預防措施; 

2、了解壓力容器爆炸事故原因及預防措施; 

3、掌握鍋爐尾部再燃燒原因及預防措施; 

4、掌握鍋爐爐膛爆炸事故原因及預防措施; 

5、了解制粉系統爆炸原因及預防措施; 

6、了解鍋爐汽包缺滿水原因及預防措施; 

7、掌握鍋爐承重部件損壞原因及預防措施。 

三節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程與標準 

、了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二、熟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 

三、了解蒸氣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四、了解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五、了解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五章 礦山安全生產技術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礦山地質、礦床地質勘探、礦井開拓等基本安全知識的了解程度;對礦山開采、礦山設備安全性能等方面基礎知識的熟悉程度;對礦山生產與礦井災害事故關系等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各類礦山(煤礦、非煤礦山)主要安全技術規程與規范的了解程度;對技術規程規范的主要技術要求、措施和參數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礦山安全基礎知識 

、礦山地質安全知識 

()了解礦床、礦體、圍巖和地下水的分類,含水層、隔水層、褶曲、節理、斷層等概念; 

(二)熟悉巖石分類,巖層產狀要素,巖石的物理力學性質,結構面的特征及力學性質等基礎知識; 

(三)掌握褶曲、節理、斷層的基本類型及礦井水的來源及涌水通道。 

二、礦床勘探安全知識 

()了解礦山地質勘探專業的安全知識; 

(二)熟悉高壓空氣槍、空壓機、高壓管路的安全使用及維護、氣槍陣列、電纜、電纜尾標、擴展器的收放等操作中的安全要素; 

(三)掌握震源危險品的安全使用、運輸、存儲和管理; 

(四)掌握各類礦山勘探作業安全知識。 

三、井巷工程安全知識 

()掌握井巷施工程序和基本原則、井巷掘進的主要施工方法; 

(二)掌握井巷支護及維護的技術要點,民用爆破器材的分類、性能與適用條件和各個環節的安全技術預防措施及管理要求; 

(三)掌握井巷施工中的常見事故及防治技術。 

四、礦山開采安全知識 

()了解各類礦山的主要采礦安全原理和分類; 

(二)熟悉板管理及支護形式、采場壓力基本概念、采場壓力分布規律及其控制方法; 

(三)掌握常見板事故的分析與預防技術; 

(四)掌握沖擊地壓的分析與預防技術; 

(五)掌握開采過程中的主要災害事故類型; 

(六)掌握開采過程災害防治重點及主要預防技術措施。 

五、礦山設備安全知識 

()了解井下供電的電壓等、保證礦山設備安全的基本要求; 

(二)了解保護接地、井下設備的類型及其選用規定; 

(三)熟悉礦用電纜、漏電保護、過流保護和煤礦防爆設備的基本規定。 

二節 礦山主要危害及安全 

、礦井通風 

()了解礦井通風的目的、通風系統、通風方式、礦井漏風等基礎知識; 

(二)熟悉礦井風量計算、配風標準、通風原理; 

(三)掌握礦井反風、通風參數測定、通風建(構)筑物的設置、局部通風技術、通風設備等主要專業技術知識。 

二、煤礦瓦斯 

()了解礦井氣體組成、瓦斯的致災性、瓦斯災害的種類及主要特征、瓦斯災害的發生條件及致災機理、各主要參數內涵的基本知識; 

(二)熟悉礦井瓦斯組成的分析方法、測定瓦斯濃度的基本原理、瓦斯災害防治技術的種類與主要特征的基本知識; 

(三)熟悉瓦斯災害的檢測、監測技術的種類及其適用條件; 

(四)掌握瓦斯災害主要參數的測定方法; 

(五)掌握瓦斯災害的預測預報技術和各種主要防治技術的實施方法、裝備、設施的技術要點。 

三、礦山粉塵 

()了解礦山粉塵的基本概念、礦山粉塵的產生及基本性質、礦山粉塵的危害性; 

(二)熟悉礦山粉塵的分類、主要生產環節的產塵特性、控制塵害的基本原則; 

(三)熟悉礦山粉塵測定儀器及其原理、礦山粉塵爆炸的條件; 

(四)掌握防塵技術的種類及其使用條件、礦山粉塵防治技術裝備的使用條件及技術要點; 

(五)掌握礦山粉塵檢測方法及標準、防止礦山粉塵爆炸的措施及使用原則。 

四、礦山火災 

()了解礦山火災的分類、危害、發生條件,煤炭及其他可燃礦物自然發火的基本特性; 

(二)熟悉煤炭及其他可燃礦物自然發火危險性評價方法、防滅火技術的種類及其適用條件; 

(三)掌握煤炭自然發火早期預測預報技術; 

(四)掌握礦山內、外因火災預防與治理技術,火區封閉、管理與啟封技術及其他礦山火災預防及撲滅技術的要點。 

五、礦山水害 

()了解礦井水害的主要類型、礦井水的化學成分及來源; 

(二)熟悉礦井涌水特征、涌水通道、突水預兆等方面的基礎知識; 

(三)掌握礦井突水監測預防的主要技術特點、堵排水的方法與技術措施。 

六、礦山安全檢測 

()了解礦山安全檢測儀器儀表的類型、工作原理; 

(二)熟悉甲烷、氧化碳、氧氣、煙霧等有關參數的測定方法及相關的檢測儀表; 

(三)掌握礦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組成、傳感器設置原則、各類檢測儀表的使用、調校、維護和標定方法。 

三節 礦山主要災害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置 

、事故勘察 

()了解事故勘察程序; 

(二)熟悉事故調查的技術手段和方法、原因分析等基礎知識; 

(三)掌握事故調查報告的編寫原則和格式。 

二、瓦斯災害事故 

()了解災害發生原因、事故類型的分析判別、事故發生地點、規模的技術分析方法; 

(二)熟悉發生瓦斯災害時期的風流控制措施; 

(三)熟悉防止瓦斯災害擴大的技術措施。 

三、礦井火災事故 

()了解礦井火災事故發生原因,事故類型的分析判別,事故發生地點、規模的技術分析方法; 

(二)熟悉火災時期的風流控制措施; 

(三)熟悉防止火災擴大的技術措施。 

四、礦井突水事故 

()了解水源及水質分析、導水通道探測及分析方法; 

(二)熟悉堵排水技術; 

(三)掌握事故類型的分析判別及突水伴生災害的處理技術。 

五、板、邊坡、尾礦壩(庫)事故 

()了解冒事故的應急支護、板加固技術; 

(二)熟悉救災緊急通道的選擇、救災安全措施和邊坡穩定性監測方法; 

(三)掌握處理板、邊坡、尾礦壩(庫)災害事故的主要技術措施。 

六、礦山救護 

()了解礦山主要災害的特征、救護方法、救護原則和災變通風、自救與互救、礦井反風、避災路線等方面的基礎知識; 

(二)掌握自救器、呼吸器等常用救護專用設備的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的方法。 

四節 礦山安全技術規程與規范 

、了解煤礦安全標志制度; 

二、了解金屬非金屬(露天、地下)礦山安全規程; 

三、了解尾礦庫安全規范; 

四、了解爆破安全規程; 

五、熟悉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礦井瓦斯抽放管理規范;礦井防滅火規范。 

六章 交通運輸安全技術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鐵路運輸、航空安全、公路運輸和水運交通安全基礎知識的了解程度。對交通運輸事故預防的概念、相關機構的職責和主要工作程序的了解程度;對事故癥候、事件標準的熟悉程度。以及對本企業所存在的主要事故隱患的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鐵路運輸生產與行車事故關系、民航安全事故調查程序、主要調查技術和方法的了解程度;對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分析等方面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交通運輸安全主要規程與規范的了解程度;對技術規程、規范的主要要求、措施和參數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鐵路運輸安全技術 

、鐵路運輸安全基礎知識 

()車務安全知識 

1、了解鐵路行車工作的基本原則,行車基本閉塞法的分類,列車的分類和等,編組列車的般要求; 

2、熟悉調車作業的有關規定; 

3、掌握車站接發列車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二)機務安全知識 

1、了解運用機車的基本類型,主型機車的構造速度; 

2、熟悉機車乘務員出發前、運行中應遵守的確保安全運行和機車“三項設備”運用管理、機車乘務員待乘制度的有關規定; 

3、掌握“機車運行監控記錄裝置”運行參數的分析方法。 

(三)鐵道車輛安全知識 

1、了解客貨車輛檢修和運用的基本知識,旅客列車安裝軸溫報警器的有關規定; 

2、熟悉列車自動制動機試驗的程序和方法; 

3、掌握列車中關門車的限制規定,紅外線軸溫探測設備設置的基本原則。 

(四)電務安全知識 

1、了解信號機、聯鎖設備的基本類型,信號顯示距離的規定; 

2、熟悉道口自動信號的技術要求; 

3、掌握各種聯鎖設備應保證的基本條件。 

(五)工務安全知識 

1、了解鐵路線路類別; 

2、熟悉線路安全標準,線路曲線部分軌距加寬的有關規定; 

3、掌握道岔基本限度,線路線間距的規定。 

(六)牽引供電安全知識 

1、了解接觸網工作電壓的限度值,接觸網導線大弛度限度,電氣化鐵路接觸網觸電傷害事故特點; 

2、熟悉接觸網帶電部分與固定接地物、機車車輛及貨物的距離限度,電氣化鐵路“天窗”修的作業安全防范措施; 

3、掌握電氣化線路道口限界架的高度規定,人員與接觸網帶電部分的安全距離規定。 

二、鐵路典型行車事故預防 

()機車車輛沖突脫軌事故防范 

1、了解機車車輛沖突、脫軌事故的主要原因; 

2、熟悉防止機車車輛沖突、脫軌的安全措施,我國機車車輛脫軌系數及輪重減載率的規定; 

3、掌握預防車輛大部件折斷、脫落及斷軸的安全措施。 

(二)機車車輛傷害防范 

1、了解營業線上作業機車車輛撞、軋、擠、壓傷害事故的主要原因,線上作業人員安全防范措施; 

2、熟悉路外傷亡事故的分類等; 

3、掌握有人看守道口安全防范措施。 

(三)電氣化鐵路安全 

1、了解電氣化鐵路接觸網觸電傷害事故的主要特點; 

2、熟悉電氣化鐵路區段“V”型天窗作業及列車運行中列車、貨物發生異狀應急處理等安全防范措施及規定。 

(四)營業線施工事故防范 

1、了解營業線施工事故的主要原因,施工安全責任制的基本規定; 

2、熟悉營業線施工安全防范的基本要求; 

3、掌握施工前準備和施工后開通的基本條件及規定,施工機具、設備管理的規定。 

三、事故調查處理及救護救援 

()事故調查處理 

1、了解鐵路行車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的分類; 

2、了解事故報告程序,事故勘察、調查程序,常用事故調查手段,事故原因分析基本方法; 

3、熟悉事故責任判定的基本原則,主要行車設備破損鑒定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方法; 

4、掌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的編寫原則和格式。 

(二)行車事故救援 

1、了解行車事故救援的基本原則,事故救援的程序和方法; 

2、熟悉應急處理的基本措施; 

3、掌握救援列車等主要事故救援設備的工作原理。 

四、技術規程與規范 

()了解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有關安全的內容; 

(二)掌握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的主要內容。 

二節 民航安全生產技術 

、民航安全基礎知識 

()航空安全基礎知識 

1、了解航空概論的有關知識及飛行原理; 

2、熟悉航空安全的基本理論和目前國際、國內保障航空安全的主要方法; 

3、掌握飛行或適航維修、運行簽派、空中交通管制、機場地面保障、航空保安等專業基礎知識。 

(二)民用航空運行和管理基礎知識 

1、了解民用航空運行和管理系統的組織機構及其相關的安全職能(含國際); 

2、了解民用航空運輸的組織、運行手冊和運行程序,各生產要素之間相互關系、技術標準和規范; 

3、熟悉飛行或適航維修、運行簽派、空中交通管制、機場地面保障、航空保安等主要工種的職能、標準工作程序、所依據的規范/標準/手冊、任職資格考核/審查/管理等工作要求; 

4、熟悉民航主管部門、運行部門在對航空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方面的職責和要求; 

5、掌握安全信息收集、報告方式和系統的基本使用方法。 

二、民航安全事故預防 

1、了解國際組織、各政府、航空企業及航空器制造廠在事故預防中的職責、主要工作和相互配合要求; 

2、了解“事故鏈”以及系統安全的概念和分析方法; 

3、熟悉政府和企業對突發性事件的應變措施和預案(如機場應急計劃等); 

4、掌握對事故、事故癥候、不安全事件的鑒定標準、分析方法,以及相應的報告程序、職責和工作要求。 

三、民航安全事故調查的基本知識 

1、了解國際民航公約中有關事故調查中的內容和要求,事故調查的主要技術和方法(如飛行數據記錄器譯碼、航空器殘骸分析技術等); 

2、熟悉中國民航有關事故調查的法律法規、國際民航組織以及我國對航空器事故的定義和分類; 

3、熟悉事故調查中相關機構的責任、權利、義務和主要工作; 

4、熟悉事故調查組織實施和基本程序; 

5、掌握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現場保護與防護、證據收集和保護等工作的程序、基本要求和方法; 

6、掌握初始事故調查報告和終事故調查報告的格式、內容、編寫方法和呈送程序等。 

四、民航安全技術標準 

()了解中國民用航空規章; 

(二)了解國際民航公約及其附件; 

(三)了解民用航空技術標準、規則、規范。 

三節 公路交通和運輸安全技術 

、公路交通和運輸安全基礎知識 

()公路交通和運輸的安全基本特性 

了解公路交通和運輸特性,公路交通和運輸道路等、路面條件、安全防護、照明(采光)條件對駕駛和交通安全方面的影響。 

(二)交通工程專業安全知識 

熟悉駕駛與道路基本知識(線型、視距、制動距離等)、交叉路口特性、高速公路特性。 

(三)道路運輸安全基本知識 

了解客貨運輸車輛裝載安全基本要求,大型客貨運輸車輛的運行特性及安全要求,掌握客運站場安全管理要求,大型客貨車輛事故的施救措施。 

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運輸專業安全知識 

()道路基礎設施及交通安全設施 

1、了解與交通安全有關的道路基礎設施基本特性; 

2、了解與交通安全有關的橋涵結構基本特性,保證道路使用功能的各類防護設施的種類和功能,道路安全設施的規劃與設計; 

3、熟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性能、設置原則和有效性; 

4、熟悉行人、殘疾人交通安全設施的功能和設置原則; 

5、掌握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維護與管理措施。 

(二)道路運輸安全 

1、了解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車輛運行安全管理標準和制度; 

2、了解客貨運輸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3、熟悉車輛發生事故或故障時對駕駛員和乘員的保護方法和設施,特種車輛或特殊用途車輛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4、掌握超限運輸管理和設施要求(包括超限運輸車輛的管理和超限運輸車輛的檢測)。 

三、道路設施施工安全技術 

()了解道路設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二)熟悉現場交通安全標志的設置原則和方法; 

(三)掌握對過往車輛和行人的保護措施等。 

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和改善技術 

()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 

1、了解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的基本知識; 

2、熟悉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調查; 

3、掌握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方法。 

(二)道路交通安全的改善技術 

1、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的工程措施; 

2、熟悉交通事故的分類和影響因素分析; 

3、掌握道路和交通安全設施的改進措施。 

五、規程與規范 

()了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二)了解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 

(三)了解高速公路旅客運輸規定; 

(四)了解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 

(五)了解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 

(六)熟悉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 

(七)熟悉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形符號(GB/T 11797-1989)。 

四節 水運交通安全技術 

、水運交通安全基礎知識 

()了解船舶運輸、港口裝卸和水上救助打撈安全基礎知識,安全系統設計的基本要求,安全裝置的分類及適應范圍; 

(二)了解事故風險評估方法、危險源辨識、事故調查分析、危險貨物的分類、火災爆炸事故理論、機械安全技術、電氣安全技術、危險事故預防與控制理論; 

(三)了解水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水運交通事故類型及原因,水運交通安全管理對象、內容、職責等。 

二、水運交通主要安全技術 

()船舶運輸安全 

1、了解船舶運輸的基本安全要求; 

2、了解船舶設備維修保養規定、消防與救生要求、貨物綁扎系固要求、事故類型及事故產生的主要原因、處理措施; 

3、了解危險貨物的配載、隔離、消防的基本安全要求,危險貨物安全監管的主要內容,主要危險的產生方式,事故可能的原因、應急處理措施; 

4、了解客滾船(客船)的開航限制條件,積載、綁扎系固的特殊安全要求,客滾船(客船)應變部署; 

5、了解航運過程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應急消防設備和救生設備的基本操作要求,重大船舶交通事故應急系統等。 

(二)港口裝卸安全 

1、了解集裝箱、件雜貨、干散貨裝卸作業基本安全要求;港口裝卸事故危險因素、預防措施及危險品裝卸、堆存的基本安全要求;主要事故類型及產生的主要原因、事故預防與應急措施以及消防安全要求,維修檢修、動火作業等安全管理基本知識; 

2、了解石油、液體化工品、液化石油(天然)氣裝卸及儲運作業的基本安全要求;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維修檢修、動火作業等安全管理基礎知識; 

3、了解港口重大災害事故的主要類型、主要原因;應采取對策以及預防和控制港口重大災害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等基本知識。 

(三)水上救助、打撈作業 

1、了解搜救活動的安全要求及惡劣海況條件下船舶航行的安全措施,人員及船舶救助的主要措施及相關安全作業要求; 

2、了解救助作業中主要風險及事故原因、后果、預防措施; 

3、了解拖航作業的安全要求、主要事故危險及應急處置措施; 

4、熟悉潛水安全要求,常見潛水疾病的發病原理及防治方法,潛水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處置措施; 

5、熟悉水下工程施工基礎安全知識、安全操作規定,主要危險產生的原因及處理措施。 

三、水運交通安全主要技術標準和規范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檢查規則; 

(二)了解海上滾裝船舶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三)了解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 

(四)了解船舶載運危險貨物應急措施; 

(五)熟悉集裝箱港口裝卸作業安全規程(GB11602-89); 

(六)了解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范(交通部); 

(七)熟悉散裝液體化工產品港口裝卸技術要求(GB/T15626-1995)。 

七章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術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指導施工現場、傷亡事故的了解程度;對建筑施工特點及傷亡事故類別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各類建筑施工安全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的了解程度;對安全技術標準的主要技術要求、措施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建筑施工安全專業知識 

、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 

()了解單位工程的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程序、要點和基本要求; 

(二)熟悉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程序; 

(三)掌握如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與排水、腳手架、模板、高處作業、臨時用電、垂直運輸等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的要點及實施。 

二、施工現場安全知識 

()了解建筑施工中的危險源的辨識、評估、控制知識; 

(二)了解施工現場的安全規程; 

(三)熟悉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知識; 

(四)掌握目標管理、文明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標志、季節性施工、塵毒危害防治的內容與實施。 

三、建筑施工事故預防、救援與調查分析 

()熟悉事故應急預案、緊急救援措施的內容與編制; 

(二)掌握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和坍塌五大傷害事故的預防、調查分析和處理知識。 

二節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 

、土方工程 

()了解土的分類與鑒別; 

(二)熟悉邊坡穩定因素、基坑支護的種類及設計計算原則、降水與排水; 

(三)掌握土方開挖及基坑和邊坡施工的安全防護措施。 

二、模板工程 

()了解模板的分類及作用; 

(二)熟悉模板的構造和使用材料的性能; 

(三)掌握水平混凝土構件(梁、板)和垂直混凝土構件(柱、墻)模板的支撐體系的荷載規定、設計計算、構造及其搭設、使用和拆除。 

三、建筑構(配)件及設備吊裝工程 

()了解起重機械和主要的施工機具的性能和使用、安全檢查要點; 

(二)熟悉設備及各種建筑構(配)件吊裝的基礎知識;起重吊裝機械設備的選擇、起重吊裝方案的編制與實施; 

(三)掌握吊裝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四、拆除工程 

()了解拆除工程施工常用的方法和施工準備; 

(二)熟悉拆除工程施工的安全規定; 

(三)掌握常用的拆除方案的主要安全措施和安全檢查要點。 

五、建筑施工機械 

()了解土方機械、鋼筋機械的分類及性能; 

(二)熟悉混凝土機械、木工機械等的種類和用途; 

(三)掌握混凝土機械和木工機械的安全使用條件、防護設置和安全要求。 

六、垂直運輸機械 

()了解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的類別、特點和性能; 

(二)熟悉龍門架、物料提升機的性能、設計原則、構造; 

(三)掌握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的分類、性能、使用及安裝、拆除要點。 

七、腳手架工程 

()了解建筑施工腳手架的種類、構造及其用途; 

(二)熟悉各類腳手架使用的原則; 

(三)掌握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荷載的規定、設計計算、驗收、安裝與拆除。 

八、高處作業工程 

()了解建筑施工特點與高處作業及高處作業分,作業高度的計算方法; 

(二)熟悉操作平臺與交叉作業的設計原則與安全使用; 

(三)掌握臨邊與洞口作業的安全防護的設計計算與方案; 

(四)掌握攀登與懸空作業的安全防護。 

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 

()了解施工現場、周圍環境與臨時用電的關系、接地與防雷、配電室及自備電源; 

(二)熟悉負荷計算、配電線路、配電箱和開關箱、工地照明的技術與管理及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及內容; 

(三)掌握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TN-S系統、三配電、兩保護的基本知識。 

十、焊接工程 

()了解電焊機的主要類型與選擇、氣瓶的種類與性能; 

(二)熟悉氣焊與氣割作業與安全管理要求; 

(三)掌握電焊機的安全裝置與焊接作業易發的事故特點及安全防護措施。 

三節 建筑施工安全法規與標準 

、了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要點; 

二、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三、了解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四、熟悉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五、熟悉龍門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 

六、熟悉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七、了解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八、了解建筑施工機械使用安全規程; 

九、了解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 

八章 水利電力安全生產技術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電力事故預防安全知識的掌握程度;對電網技術現狀、安全現狀、安全形勢,以及電網事故的產生原因、發展過程、控制措施的了解程度;對主要電氣設備常見事故的產生原因及控制措施的掌握程度;對汽輪機常見事故的產生原因及控制措施的掌握程度;對電力生產施工中常見多發人身傷害事故的產生原因及控制措施的熟悉程度;對大壩施工的過程,大壩施工、圍堰施工和引水隧洞施工的主要危險及安全技術知識的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水利電力安全生產有關規程、規定主要內容的了解程度。 

考試內容: 

節 水利電力安全基礎知識 

、水利生產安全知識 

()了解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二)了解汛期險情特點、基本類型和判別方法; 

(三)了解防汛(抗旱)搶險作業主要特點及危險等基本知識; 

(四)掌握防汛(抗旱)搶險安全措施。 

二、電力生產安全知識 

()了解火力、水力發電基本原理; 

(二)了解火力、水力發電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及熱機、水機、電氣、控制、保護等常識; 

(三)熟悉發電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大壩安全監測相關知識; 

(四)了解供電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輸電、變電、配電、保護等常識; 

(五)熟悉供電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六)了解電網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危險及電網結構、調度、運行方式、通訊、保護等常識; 

(七)熟悉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掌握電網安全管理內容。 

二節 電力安全技術 

、電力安全基礎知識 

()了解電力系統基本組成(次系統、二次系統),電力系統運行特點,電力系統事故特點及其影響; 

(二)熟悉電力安全機制和含義(人身安全、電網安全、設備安全); 

(三)掌握電力安全生產內容。 

二、電力企業安全性評價和作業現場危險點分析 

()了解安全性評價的基本概念; 

(二)掌握危險點分析控制生產事故的基本要點; 

(三)掌握電力企業安全性評價的內容、過程、要點及效果; 

(四)掌握危險點分析基本概念及作用,控制危險點演變成事故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步驟,危險點分析實例。 

三、電力生產事故調查 

()了解電力安全事故調查原則; 

(二)熟悉人身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的劃分和界定及事故報告、調查、統計、考核與信息反饋制度。 

三節 電力事故預防 

、電力事故預防基礎 

()了解安全組織措施與技術措施,安全設施規范化與行為規范化; 

(二)熟悉安全大檢查、事故應急預案與演習。 

二、電網事故 

()了解電網技術現狀,電網安全現狀,電網安全形勢; 

(二)熟悉電網事故及其常見原因,防止電網事故的對策。 

三、電力設備事故 

()了解大型汽輪(水輪)發電機事故的主要原因及預防措施,大型變壓器事故的主要原因及預防措施,高壓互感器事故的主要原因及預防措施,高壓斷路器事故的主要原因和預防措施; 

(二)熟悉五種惡性電力設備誤操作事故的定義,防止電力設備誤操作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防止電力設備誤操作裝置的原理和使用。 

四、汽輪機事故 

()了解汽輪機超速事故原因及預防措施,軸系斷裂、大軸彎曲、葉片斷裂、汽輪機進水、振動事故的主要原因及預防措施; 

(二)掌握燒軸瓦、蒸汽溫度變化失控、油系統火災、凝汽器泄漏事故的主要原因及預防措施。 

五、電力人身事故 

()了解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等電力生產施工中常見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掌握電力人身事故的預防機制和技術措施。 

四節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技術 

、 大壩安全施工 

()了解大壩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危險作業和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二)掌握施工圍堰基本的設防標準和安全技術要求; 

(三)掌握灌漿工程的安全注意事項等。 

二、 引水隧洞安全施工 

()了解引水隧洞的基本構造,隧洞施工中涉及到的主要危險作業; 

(二)熟悉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 水利工程主要輔助企業安全生產 

()了解砂石料廠、混凝土拌合樓、木工廠、鋼筋廠等輔助企業的生產過程,以及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粉塵、噪音和機械傷害等主要危險; 

(二)掌握針對存在的主要危險應采取的人身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五節 水力發電安全生產技術 

、 水力發電廠安全生產技術 

()了解水力發電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二)熟悉水輪發電機組安全運行的管理規定和安全技術; 

(三)掌握保障檢修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二、 泵站安全技術 

()了解水泵、電機、電力變壓器、電纜安全運行常識; 

(二)掌握泵站的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三、 大壩安全評價與鑒定 

()了解大壩安全監測項目和主要內容; 

(二)掌握大壩風險辨識基本知識,大壩安全鑒定基本程序內容。 

六節 水利電力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 

、了解電網調度管理條例; 

二、熟悉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三、 了解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四、 熟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五、 了解泵站技術管理規程; 

六、 熟悉水庫大壩安全導則。 

九章 冶金安全生產技術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冶金工廠安全生產基本專業知識的熟悉程度;對冶金工廠安全生產及主要安全技術的掌握程度;對冶金(有色金屬冶煉及黃金選冶)安全生產主要技術規程和標準的了解程度。 

考試內容: 

節 冶金安全基礎知識 

、了解冶金工廠主要危險源、冶金工廠主要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及分析技術; 

二、了解燒結、焦化、耐火材料生產的主要危險源及主要事故類別和原因; 

三、熟悉煉鐵、煉鋼、軋鋼生產的主要危險源及主要事故類別和原因; 

四、熟悉有色金屬冶煉生產的主要危險源及主要事故類別和原因; 

五、了解黃金冶煉生產的主要危險源及主要事故類別和原因; 

六、熟悉冶金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析技術及方法。 

二節 冶金安全生產主要安全技術 

了解冶金工廠安全生產的主要特點,主要安全操作技術、主要事故預防措施及技術。 

、鋼鐵冶煉、軋制及其他安全技術 

()了解燒結、焦化、耐火材料安全生產的主要特點、主要安全技術及主要事故預防措施; 

(二)了解煉鐵安全生產的主要特點;熟悉煉鐵安全生產的主要安全技術; 

(三)了解煉鋼安全生產的主要特點;熟悉煉鋼安全生產的主要安全技術; 

(四)了解軋鋼安全生產的主要特點;熟悉軋鋼安全生產的主要安全技術; 

(五)了解冶金工廠煤氣的特點及主要安全技術措施; 

(六)了解冶金工廠氧氣的特點及主要安全技術措施。 

二、有色金屬冶煉及黃金選冶安全技術 

()了解有色金屬冶煉、黃金選冶安全生產的特點及主要危害因素; 

(二)熟悉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鋁冶煉及其他有色金屬冶煉安全生產的主要安全技術; 

(三)熟悉有色金屬冶煉事故預防與控制的主要技術措施; 

(四)熟悉黃金冶煉安全生產的主要安全技術及事故預防措施。 

三節 冶金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和標準 

、了解燒結球團安全規程、耐火安全規程、焦化安全規程; 

二、了解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 

三、熟悉煉鐵安全規程、煉鋼安全規程、軋鋼安全規程; 

四、了解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 

五、了解冶金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 

六、了解有色金屬工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七、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黃金行業標準(HJG/T18)。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章 安全生產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生產域中危害因素類別和辨識方法的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預案的制定、預案的演練以及國家和部門的有關規定的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安全生產的事故預防方法及技術措施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危害因素辯識的基本知識 

、 熟悉安全生產中主要危害因素的類別; 

二、掌握危害因素的辨識和分析方法。 

二節 危害因素控制的基本知識 

、了解國家和部門有關事故預防的規程和規范; 

二、熟悉安全生產危害因素的控制方法和措施。 

三節 應急預案的基本知識 

、了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類別及預案編制方法; 

二、熟悉預案培訓與演練的要求。 

二章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的執法依據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調查的原則、程序,事故報告等有關規定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調查的組織和技術手段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事故統計與分類的基本知識 

、了解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等有關規定; 

二、掌握傷亡事故的分類。 

二節 事故調查的原則與程序 

、熟悉國家和部門有關事故調查的原則與程序; 

二、事故調查組的人員構成、工作程序、任務、責任和權利。 

三節 事故調查的組織 

、熟悉國家對事故調查組的組成的有關規定; 

二、掌握事故調查常用技術和方法。 

三章 安全生產事故的原因分析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調查取證有關規定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原因分析有關規定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節 事故調查取證 

、熟悉事故調查取證般原則; 

二、掌握事故勘察、調查取證的方法和技術手段。 

二節 事故的原因分析 

、掌握事故直接原因、間接原因的分析方法; 

二、掌握事故的致因理論。 

四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責任的劃分原則、程序,對有關管理規定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制定整改和預防措施熟悉程度。 

考試內容: 

節 事故性質的認定 

、熟悉事故性質認定的原則和程序; 

二、掌握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分析方法和事故性質的認定方法; 

二節 事故責任的劃分 

、了解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安全生產法、國家和部門發布的有關內容; 

二、熟悉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理的依據; 

三、掌握事故處理意見的形成方法及格式; 

三節 事故教訓 

熟悉典型案例的事故教訓和事故的總結。 

四節 整改與措施 

、熟悉安全生產事故整改的主要技術、管理、教育培訓措施; 

二、掌握事故整改意見的提出、整改措施分析與制定、整改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五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基本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典型事故案例的報告、調查、取證、分析、性質認定、責任劃分與處理、整改措施與總結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安全生產事故的分析、處理有關知識和預防事故再次發生方法的熟悉程度。 

考試內容: 

、熟悉典型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二、掌握型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方法; 

三、掌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提出整改和預防措施等方面的有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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