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吉安市金土地礦業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縣大屋里瓷土礦露天開采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吉安市金土地礦業有限公司,經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成立于2010年1月21日,住所為江西省吉安市吉安縣富川路銘仕苑,法定代表人汪國峰,營業期限至2030年1月20日。經營范圍:瓷土勘查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吉安市金土地礦業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9日通過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拍賣取得了“江西省吉安縣大屋里瓷土礦普查”探礦權,江西省礦業權交易中心以贛國土資字〔2010〕107號文批準。期間經歷數次分立、變更及延期,于2020年11月向吉安市自然資源局申請探礦權變更及延續,勘查項目名稱變更為江西省吉安市大屋里瓷土礦勘探,勘探探礦權證號T3608002011067030044895。勘查區面積為1.29km2,有效期為2020年11月20日至2025年7月28日。 2020年11月企業委托江西省煤田地質局二二七地質隊編制了《江西省吉安縣大屋里礦區瓷土礦勘探報告》并于2020年11月30日取得了吉安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江西省吉安縣大屋里礦區瓷土礦勘探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的復函(吉市自然資儲備字〔2020〕34號);于2021年12月29日取得了吉安市自然資源局頒發的劃定礦區范圍批復(吉安市自然資采劃字〔2021〕21號),礦區由87個拐點圈定(表2-1),礦區面積0.6957平方公里。 2021年12月企業委托江西省地質局第九地質大隊編制了《江西省吉安縣大屋里礦區瓷土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及相關圖紙。 2021年12月17日企業取得了吉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項目立項文件,項目統一代碼為:2112-360821-04-05-818531。 2022年3月企業委托江西省冶金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吉安市金土地礦業有限公司吉安縣大屋里礦區瓷土礦露天開采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開采規模為40萬噸/年。 礦山開采新建工程需要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以保證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使礦山建成后達到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條件的要求。 企業為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委托我公司承擔了吉安市金土地礦業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縣大屋里瓷土礦露天開采新建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工作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段強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項目組成員 | 葉楊發 | S011035000110193001234 | 038804 |
段強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
歐陽秋林 | S011035000110193001194 | 036513 | |
報告編制人 | 葉楊發 | S011035000110193001234 | 038804 |
報告審核人 | 周顯彤 | 0800000000203949 | 010348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張飛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27047 |
技術負責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葉楊發 | 2022年3月10日 | 現場勘察/現場復查;收集資料、報告編制、過程控制 | |
段強 | 2022年3月10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 | |
歐陽秋林 | 2022年3月10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 | |
評價結論 | 吉安市金土地礦業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縣大屋里瓷土礦露天開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的開采方案總體可行,對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7〕98號),該礦山無文件所列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針對該項目在今后建設和生產中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在下一步進行的《安全設施設計》中充分采納《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本《安全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嚴格執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的要求,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在安全對策措施建議得到有效落實后,風險是可以接受的,可以保證該礦生產的安全運行。吉安市金土地礦業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縣大屋里瓷土礦新建項目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3月30日 |
40、吉安金土地大屋瓷土礦安全預評價報告(評審修改稿).pdf
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