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縣德勝福聯花石瓷土礦廠采礦權屬黎川縣建浩礦業有限公司。黎川縣建浩礦業有限公司經濟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唐俊烈。此礦山于2003年獲得采礦權,2007年8月由撫州市國土資源局換發采礦許可證(證號3625000730002),核定生產規模為2萬噸/年,開采標高為+580m至+460米范圍。礦山自2003年成立以來,因產品銷售渠道問題和其他因素等影響,曾斷斷續續進行了少量試采,開采量小,并且2008年7月《江西省黎川縣德勝福聯花石瓷土礦資源儲量地質測量報告》與2011年9月《江西省黎川縣德勝福聯花石瓷土礦2011年度資源儲量動態檢測報告》提交的高嶺土礦石資源儲量無增減,反映礦區一直未進行開采活動。2011年9月至2018年11月,礦山亦一直未生產。 礦山2018年、2019年先后委托資質單位編制了《江西省黎川縣德勝福聯花石高嶺土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黎川縣德勝福聯花石高嶺土礦礦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該礦現已取得撫州市自然資源局頒發的采礦許可證,采礦許可證號:C36100002010127120085957,采礦權人:黎川縣建浩礦業有限公司,礦權地址:江西省黎川縣德勝鎮新店村,礦區面積0.094km2,年開采規模10.00萬噸,開采方式:露天開采,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 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及《江西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企業為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委托我公司對其擬建的黎川縣德勝福聯花石瓷土礦廠露天礦山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工作。 我公司接受黎川縣建浩礦業有限公司委托后,于2020年8月20日,成立了安全評價項目組,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國家及安全評價的有關方針政策為依據,對該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評價過程自始自終遵循獨立、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力爭為項目決策和設計提出符合政策、法規要求的評價結論和建議,深入礦山現場勘查、收集查閱建設項目的資料和文件,依照《安全預評價導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49的規定要求,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分析和預測該新建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提出合理的切實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