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江西金長城礦業發展有限公司地下開采新建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2019年12月,受業主的委托,我公司承擔了江西金長城礦業發展有限公司地下開采工程的安全預評價工作。按照《非煤礦山安全評價導則》和《安全預評價導則》的要求,我公司組織評價組對該項目進行了現場勘察,了解情況,搜集建設項目的相關資料,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運用科學合理的安全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對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識別和分析,對其中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和定量評價,并確定其危害程度,針對性的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在此基礎上編制本安全預評價報告,以作為該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和項目建設的技術依據之一。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項目組成員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涂志剛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19543 | |
報告編制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19543 | |
報告審核人 | 喻荷蘭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鄒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技術負責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胡威 | 2019年12月5日 | 現場勘察/現場復查;收集資料、報告編制、過程控制 | |
評價結論 | 評價結論:建設項目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該項目總體上安全可行;針對該項目在建設生產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項目在下一步設計過程中采取《可研報告》及《安全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后,風險處于可控范圍內。 江西金長城礦業發展有限公司地下開采工程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和標準、規范的要求。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9年12月 |
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