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奉新縣虬嶺采石場建筑用花崗巖礦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關于非煤礦礦山企業應依法進行安全評價的規定,企業委托我公司對其相城鎮桐塘采石場進行安全預評價。 為了確保安全驗收評價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嚴肅性,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編制的《非煤礦礦山安全評價導則》的要求,我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組織安全評價組人員對該礦進行了現場勘察,收集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建設項目資料,分析了該建設工程項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對劃分的評價單元及單元內的因素逐項進行分析、評判,提出了相應的預防對策措施。在此基礎上,編制該評價報告,并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及報告審核人審定,以作為該礦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技術依據。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項目組成員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涂志剛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19543 | |
報告編制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報告審核人 | 喻荷蘭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鄒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技術負責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胡威 | 2019年8月20日 | 現場勘察/現場復查;收集資料、報告編制、過程控制 | |
評價結論 | 奉新縣虬嶺采石場露天開采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藥爆炸、放炮、坍塌滑坡、容器爆炸、觸電、機械傷害、火災、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淹溺、高溫、粉塵、噪聲與振動等。上述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本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后,能得到有效控制。該露天開采項目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的要求。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9年10月 |
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