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攀枝花恒鼎煤業有限公司綠環煤礦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安全現狀評價 | ||
項目簡介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以及民爆行業有關法規、標準、規章、規范,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受攀枝花恒鼎煤業有限公司綠環煤礦的委托,對其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區前進鎮田堡村學校社山坳里的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設施及安全管理進行了安全現狀評價。 依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安全防》(GA838-2009)、《爆破作業單位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安全評價導則》GA/T848-2009等規定,評價組對該企業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設施相關的安全條件及安全管理狀況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現場勘察檢查、考評和資料查閱,對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辨識、分析,確定了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方法,對其危險、危害程度進行了定性、定量評價,確定了系統的危險、危害程度,并提出了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項目組成員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況洪 | 1500000000301360 | 026811 | |
龍鏡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報告編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報告審核人 | 皮國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高金生 | ||
技術負責人 | 劉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胡南云 | 2016年12月12日 | 現場勘察/現場復查;收集資料、報告編制、過程控制 | |
況洪 | 2016年12月16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 | |
龍鏡生 | 2016年12月16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 | |
評價結論 | 綜上所述:攀枝花恒鼎煤業有限公司綠環煤礦目前運行的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炸藥庫1座大限存量5000kg,含發放間大限存量50kg;雷管庫一座大限存量2萬發/20kg,雷管發放間發放時大限存量1000發/1kg)及相關輔助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規定,符合《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安全規范》(GA838-2009),綜合安全生產管理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的有關規定,該公司民爆庫其主要危險和有害因素處于受控制狀態,安全風險處于可接受范圍,庫房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的安全條件, 可以貯存5噸工業炸藥和2萬發工業雷管。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7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