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江西省如旭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150萬噸紙制品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項目名稱:江西省如旭紙制品有限公司 項目規模:總用地面積35164.8平方米(52.8畝),建筑總面積13440平方米。擬生產能力年產150萬噸紙制品。 項目性質:新建 主辦單位: 江西省如旭紙制品有限公司 項目總資產投資:12000萬元 建設地點:項目地塊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吳都項目區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企業法人代表:盧方芬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簽字 | |
項目負責人 | 楊戩梅 | 0800000000101835 | 006275 | |
項目組成員 | 岳玲玲 | 0800000000202657 | 013053 | |
任瑞芳 | 0800000000303235 | 014277 | ||
報告編制人 | 楊戩梅 | 0800000000101835 | 006275 | |
報告審核人 | 曹東升 | 0800000000101838 | 006272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洪大川 | 0800000000204030 | 007027 | |
技術負責人 | 劉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評價結論 | 江西省如旭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150萬噸紙制品建設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本工程項目申請報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納本報告書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具有一定的本質安全水平。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