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浮梁縣湘湖鎮前程向陽采石場露天開采新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礦山新建、改建、新建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以保證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受業主的委托,我公司承擔了浮梁縣湘湖鎮前程向陽采石場新建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工作。我公司按照《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需要建設單位提供資料參考目錄》收集了相關資料,參照同類型礦山的安全生產狀態,按照非煤礦山的安全評價程序,對項目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識別和分析,對其中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或定量的安全評價,并提出了安全對策措施,在此基礎上編制本安全預評價報告。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吳至軍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項目組成員 | 吳至軍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涂志剛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19543 | |
報告編制人 | 吳至軍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報告審核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高金生 | ||
技術負責人 | 吳至軍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胡威 | 2017年11月27日 | 現場勘察/現場復查;收集資料、報告編制、過程控制 | |
評價結論 | 該項目總體上可行,針對該項目在今后生產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在下一步進行的《初步設計》中應充分采納《可研》及《安全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落實整改建議,嚴格按《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的要求,則浮梁縣湘湖鎮前程向陽采石場建設項目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標準和規范的要求,風險處在可控的水平,建設項目建成后能安全運行。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8年1月 |
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