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黎川縣鴻達氣體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黎川縣鴻達氣體有限公司是一家法人獨資企業,主要涉及液氧制造、銷售,法定代表人萬和昌,注冊資本500萬元。廠址位于黎川縣宏村鎮龍頭寨,占地7000㎡,租賃黎川龍頭寨電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場地,該區域不屬于工業園區。該項目投資500萬元,現有KDON空分設備一套,空分能力為800Nm3/h,年生產能力為10000m3液氧,該企業于2005年5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并于2011年12月第二輪延期換證,證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05]0067 有效期至2015年6月18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前需提出延期申請并進行安全評價,受黎川縣鴻達氣體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承擔了該公司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現狀評價工作。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簽字 | |
項目負責人 | 皮國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項目組成員 | 皮國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況洪 | 1500000000301360 | 026811 | ||
龍鏡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報告編制人 | 皮國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報告審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26813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高金生 | |||
技術負責人 | 劉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評價結論 | 安全評價結論:安全評價結論為:黎川縣鴻達氣體有限公司生產裝置具備了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的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基本條件,生產裝置工藝設備安全可靠性較高,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屬于可接受范圍。黎川縣鴻達氣體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能夠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要求。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6.11.21 |
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