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江西省上饒縣黃市鄉南山片石廠建筑石料用凝灰巖礦露天礦山擴建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二條規定:安全評價機構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執業準則,接受生產經營單位的委托為其安全工作提供技術服務”的職責。我公司應企業要求,接受業主的委托,為江西省上饒縣黃市鄉南山片石廠建筑石料用凝灰巖礦露天礦山擴建工程進行安全預評價。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簽字 | |
項目負責人 | 張英江 | 0800000000204045 | 007147 | |
項目組成員 | 張英江 | 0800000000204045 | 007147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0 | 019543 | ||
報告編制人 | 張英江 | 0800000000204045 | 007147 | |
報告審核人 | 吳至軍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皮國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技術負責人 | 蘇伊萍 | 0800000000101598 | 002728 | |
評價結論 | 安全評價結論:本建設項目內部場地及外部周邊環境較好,交通及通訊便利,便于露天開采;本建設項目相關證照合法有效;相關資料、圖紙對項目今后的建設和生產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本建設項目對公共安全無大的影響;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是完全可以預防和控制的。因此,本評價項目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可以籌備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