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導指示,為指導和推動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主任歐廣發表了《認真貫徹國辦〈通知〉大力推進依法治安》的署名文章。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加強安全生產法治建設,實施新《安全生產法》,強化安全監管執法,推進依法治安的重要舉措。各有關方面要認真學習會《通知》精神,堅定不移抓好貫徹落實,切實履行好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健康權益的高職責。
《通知》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通知》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系建立以來,個針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專門文件。《通知》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高度,對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從5個方面作出20項規定,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及監管執法工作的高度重視,對做好新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加快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強化了“生命至上”的紅線意識。《通知》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總要求在安全生產域進步具體化,要求在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中,強化安全生產工作,這必將促使各地區、各部門和各行業域進步強化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紅線意識,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的理念,強化安全生產擺位,通過嚴格規范的監管執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完善了安全生產法規體系。《通知》以新《安全生產法》為準繩,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進步對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作了明確具體規定,要求抓緊制修訂新《安全生產法》的配套法規,突出監管執法重點,改進監督檢查方式,強化企業法定主體責任落實,提高監管執法能力等。這系列規定要求都是新《安全生產法》的延伸,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務院辦公廳制定印發的《通知》具有法規約束力,既規范了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構的行為,又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實施依據。
(三)指明了依法治安的努力方向。安全監管監察系統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按照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要求,加快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強力推進依法治安。《通知》從多個方面對推進依法治安的體制機制、方式方法、實施途徑等作出規定,方向更加明確、要求更加嚴格、措施更加具體,不僅符合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實際需要,更是實現依法治安的關鍵環節和制度保障。只要思路清、方法明、工作實,就定會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法治化水平。
(四)提供了加強安全監管執法的有力抓手。《通知》規定,分確定安全監管重點對象并實行動態管理,加強有關建設項目規劃、設計環節的安全把關,倒查發生事故企業的安全培訓制度落實責任,依法限制或禁止安全生產“黑名單”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公開執法信息,建立安全生產執法機構與司法機關安全生產案情通報機制等,這些都為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嚴格執法提供了切實可行、堅強有力的手段。
(五)明確了安全監管執法機構的執法地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部門擔負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任,責任重于泰山,必須切實履行繁重艱巨的安全監管執法職責。《通知》以新《安全生產法》為依據,明確規定地方各人民政府要將安全監管執法機構作為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強化基層執法力量,提高專業監管人員配比,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經費納入同財政保障范圍等。這從根本上消除了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在些地方出現的地位不高、保障不力、“腰桿”不硬的體制性機制性障礙,有利于進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
《通知》的規定要求全面落實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大部署,凝聚了長期以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實踐的深入研究和系統思考,匯集了全國安全監管監察系統的成功探索和有效經驗,是新形勢下指導和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綱性文件,對強化安全生產工作必將發揮歷史性的推動作用。
《通知》重點解決監管執法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通知》既對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工作經驗進行了總結提煉,又注重問題導向,有針對性作出相關規定,措施硬、力度大、操作性強。
是著重解決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些企業事故多發,根子在于安全責任不落實、管理落后、投入不足、技術裝備水平低、應急管理能力差等。為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通知》規定,企業安全生產要做到“五落實五到位”,即國有大中型企業和規模以上企業要建立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任的安全生產委員會,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對安全生產工作均負有導責任,企業導班子成員和管理人員實行安全生產“崗雙責”,所有企業都要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相關安全和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安監部門備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并按規定配齊專業人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切實做到安全責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和應急救援到位。
二是著重解決非法違法行為突出的問題。些生產經營單位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職工生命安全,以身試法、鋌而走險,全國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導致的較大以上事故仍占事故總量的43%。為進步強化打非治違措施,在實行停產整頓、上限處罰、關閉取締、從嚴追究責任等“四個律”的基礎上,《通知》又明確規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協調聯動,制定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規定,明確移送標準和程序,加強相關部門間的執法協作,嚴厲查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切實消除造成事故多發的頑癥痼疾。
三是著重解決執法不嚴的問題。大量的事故表明,些生產經營單位隱患長期存在,舉目可見、伸手可抓,有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執法不認真、不嚴肅、不及時,甚至出現人情執法、選擇執法、偏袒違法等突出問題。對此,《通知》規定,對逾期不履行安全生產行政決定的,要依法強制執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各有關部門依法對企業作出安全生產執法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要向社會公開執法信息;對同類安全生產執法案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召集相關企業進行公開裁定。這既對監管執法工作具有監督約束力,又對企業具有較強的警醒警示作用。
四是著重解決事故查處不力的問題。些事故重復發生,暴露出有的地方事故查處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有的地區較大事故查處按時結案率僅57%左右,對事故責任人的追究有30%落實不到位。針對這問題,《通知》規定,事故調查要通知檢察院介入,按規定由省、市和縣人民政府分別負責查處的重大、較大和般事故,分別由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掛督辦、審核把關;對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重大和較大事故,由國家層面分別提調查和直接督辦;所有事故都要在規定時限內結案并依法及時向社會全文公布事故調查報告。針對些地方對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提了之”的問題,《通知》規定,事故結案1年后及時開展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并上報備案。
五是著重解決基層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目前全國仍有些市地和縣區未建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構,全國3300多個經濟開發區有46%沒有設立安全監管機構,鄉鎮安全監管無機構、無編制、無專業人員、無技術支撐、無經費保障的“五無”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為此,《通知》規定,2016年底前,所有的市、縣人民政府要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構,3年內要實現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要通過探索實行派駐執法、跨區域執法、委托執法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和規范鄉鎮(街道)及各類經濟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執法力量。
六是著重解決監管執法條件受限的問題。針對有的地區重生產、輕安全,甚至人為設置條件,限制正常安全執法的問題,《通知》規定,地方各政府要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環境,不得以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等為由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設置障礙,今年年底前要全面清理、廢除影響和阻礙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相關規定。針對基層普遍反映的些地區在目前公車改革的形勢下,遇到安全監管執法用車受到影響的問題,《通知》規定,要保障基層執法和應急救援用車。
加快“五個體系”建設 大力推進依法治安
《通知》立足于加快安全生產法治建設,大力推進依法治安,對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作出系統化規定,這集中體現在加快“五個體系”建設上。
,加快法規標準體系建設。是與新《安全生產法》配套銜接,加強調查研究,抓緊制定安全生產法實施條例,加快礦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煤礦安全監察、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11部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二是以新《立法法》擴大地方立法權為契機,加快推動制修訂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使之成為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益補充,且具有地方特色、符合行業域實際。三是加強統籌協調,加快制修訂強制性國家標準,并逐步減少推薦性標準,完善執法依據;盡可能縮短標準的出臺期限,對急需的安全生產標準的制修訂要特事特辦。四是深入剖析每起事故發生的技術和管理原因,切實從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訓,有針對性地做好相關規章制度修改完善工作,加強安全風險預控,有效防范事故發生。
二,加快責任實施體系建設。依法加快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全面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實施體系。是落實地方各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導責任和屬地監管責任,進步健全完善“黨政同責、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由省、市、縣“三五覆蓋”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實現“五五覆蓋”。二是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職責分工,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對有關行業域的監督管理,做到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全面形成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合力。三是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的法定責任和義務。牢牢抓住企業主體責任這個根本,緊扣企業導責任這個關鍵,方面要督促各類企業實現全員化、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管理,推動企業開展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另方面,要強化部門聯動,加強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各地區要于2016年底前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違法信息庫,于2018年底前實現全國聯網,并允許社會公開查詢。四是嚴格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各安全監管部門要定期向同組織部門報送安全生產情況,將其納入導干部政績業績考核內容,嚴格落實“票否決”制度,督促地方黨委政府和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不斷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三,加快監督治理體系建設。重點是“5個突出”:是突出抓好重點監管對象。會同相關部門面向基層,抓緊梳理各重點行業域重點監管的地區和單位,對重大問題“竿子插到底”,直接調度,嚴抓嚴管。繼續分分類組織開展“談心對話”活動,促進法規制度落實,鞏固和擴大治理效果。二是突出抓好源頭治理。將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企業自查自報自改與政府監督檢查的并網銜接、閉環管理。三是突出抓好基層。借鑒些地區的經驗做法,推行安全生產網格化動態監管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覆蓋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和鄉村、社區,消除監管“空白點”。四是突出抓好“四不兩直”暗查暗訪。實現暗查暗訪制度化、常態化,進步擴大暗查暗訪范圍,確保暗查暗訪收到實效,做到月月有安排、事事有反饋,對重點問題嚴肅查處、公開曝光。五是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堅持把別人的事故當成自己的事故來對待、把過去的事故當成現在的事故來對待、把小事故當成大事故來對待、把隱患當成事故來對待,舉反三,嚴加防范,切實做到“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地有隱患、全國受警示”。
四,加快監管保障體系建設。是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監管監察能力建設發展規劃的編制實施工作,抓緊落實相關資金和具體項目。二是加快建立監管執法信息化支撐平臺,實現安全生產各類信息共建共享,消除信息孤島,特別是注重提升安全生產大數據的利用能力,加強安全生產周期性、關聯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檢索查詢即時便捷、歸納分析系統科學,增強安全監管執法時效性。三是運用市場機制為安全監管提供支持,借鑒發達國家的成熟經驗和近年來些地區的積極探索,推動加快建立社會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安全監管的機制,在重點行業域實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并逐步擴大覆蓋面。四是建立完善從中央到地方的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培育發展各類專業服務組織,在隱患排查治理、搶險救援、決策咨詢等方面提供技術服務。五是抓緊制定工傷預防費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加大財政資金保障力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構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改善調查取證等執法裝備,滿足基層監管執法和應急救援等工作用車需要。
五,加快監管能力體系建設。是建立執法行為審議制度和重大行政執法決策機制,制定執法計劃,建立權力和責任清單,明確監管監察職權和責任,規范安全監管執法行為。二是創新監管機制,建立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體化監管執法制度,實行綜合執法,避免重復監管,降低執法成本,提高監管實效;針對行政許可事項取消和下放后的新情況新變化,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監管辦法,既要做到簡政放權,又要確保安全準入門檻不降低、監管執法不放松。三是建立現場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要求2017年底前所有執法人員配備使用便攜式移動執法終端,有效做到嚴格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四是加強對各導干部和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及執法培訓,增強其法治意識,提高其監管能力;同時,進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要求各導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規、捍衛法治,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的能力。
以有力有效措施 狠抓《通知》精神落實
《通知》涉及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法規制度、體制機制、方式方法、保障措施等各個方面,規定嚴格、可操作性強,量化要求具體、時間安排明確。只有落實了才是真水平,抓出效果才是真本事。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棟梁同志的指示要求,把追求和實現安全生產“零死亡”作為崇高的理念、強烈的意識、神圣的職責、硬的業績,對事故死亡“零容忍”、對非法違法行為“零容忍”、對隱患“零容忍”,嚴格落實《通知》精神,必須絲不茍,狠抓落實,確保《通知》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要加強組織推動。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切實增強貫徹落實《通知》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負責的態度、務實的作風、有效的措施,層層抓好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主動匯報情況,拿出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和辦法;對于各部門之間協同聯動的事項,要主動聯系,加強溝通,協調落實。
二要強化制度建設。認真學習梳理《通知》的每條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圍繞法規標準制修訂、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事故調查處理督辦、重點監管、基層執法、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黑名單”、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重大案件移送標準程序、執法信息公開、配備執法裝備等方面,抓緊建立完善規章制度,制定實施辦法,認真抓好落實。
三要勇于改革創新。《通知》體現了全面深化安全生產域改革和依法治安的精神,在許多方面有重大突破和創新。在落實的過程中,要把思想和行動統到《通知》精神上來,本著有利于安全監管執法的原則,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統籌兼顧、注重實效,著重從基層基礎建設入手,完善體制機制,推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實現創新發展。
四要堅定不移推進。要把貫徹落實《通知》規定與當前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相結合,用《通知》指導實踐,在實踐中檢驗《通知》的落實成效。要堅持“1+4”工作法,深化煤礦隱患大排查大治理,深入開展各重點行業域安全專項整治,切實做到打非治違、暗查暗訪、警示教育、通報約談、經驗交流“五個不間斷”,不斷提升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
五要加強督促檢查。制定落實《通知》的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和實施進度,同時加強調查研究和督促檢查,及時掌握各地區、各部門的工作進展,嚴格執行督辦制度,跟蹤落實情況,積極推動、形成合力,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