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
生產企業生產條件評價導則(試行)
前 言
本導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管理辦法》和《關于〈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定點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為開展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生產條件評價,促進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管理而制定的。
本導則的附錄A、附錄B、附錄C是規范性的附錄。
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
生產條件評價導則(試行)
、范圍
本導則規定了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以下簡稱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生產條件評價的前提條件、程序、內容和要求。
本導則適用于對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生產條件的評價。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文通過在本導則的引用而成為本導則的條文。所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導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70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44號)
《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管理辦法》(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37號)
《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實施細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全許辦[2003]04號)
《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二批)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實施細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全許辦[2004]12號)
《關于〈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定點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管二字[2002]103號)
《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批)》(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6號)
《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二批)》(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16號)
《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三批)》(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32號)
GB 150 《鋼制壓力容器》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 4838 《農藥乳油包裝》
GB 5100 《鋼制焊接氣瓶》
GB 5842 《液化石油氣鋼瓶》
GB 6944 《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
GB 9419 《輕質燃油油罐汽車通用技術條件》
GB 12268 《危險貨物品名表》
GB 12337 《鋼制球形儲罐》
GB 12463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 13042 《包裝容器 氣霧罐》
GB 13690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 15380 《小容積液化石油氣鋼瓶》
GB 15346 《化學試劑 包裝及標志》
GB 16473 《黃磷包裝》
GB 17447 《氣霧劑閥門》
GB 18191 《包裝容器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桶》
GB 18564 《汽車運輸液體危險貨物常壓容器(罐體)通用技術條件》
GB 19160 《包裝容器 危險品包裝用塑料罐》
GB 19268 《固體氰化物包裝》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325 《包裝容器 鋼桶》
GB/T 6543 《瓦楞紙箱》
GB/T 6544 《包裝材料 瓦楞紙板》
GB/T 6980 《鈣塑瓦楞箱》
GB/T 7284 《框架紙箱》
GB/T 8946 《塑料編織袋》
GB/T 8947 《復合塑料編織袋》
GB/T 10454《集裝袋》
GB/T 12464《普通木箱》
GB/T 13144《包裝容器 竹膠合板箱》
GB/T 13251《包裝容器 鋼桶密閉器》
GB/T 13252《鋼提桶》
GB/T 13508《聚乙烯吹塑桶》
GB/T 14187《包裝容器 紙桶》
GB/T 14461《包裝容器3~10t柔性集裝袋》
GB/T 15098 《危險化學品運輸包裝類別劃分原則》
GB/T 15170《包裝容器 工業用薄鋼板圓罐》
GB/T 15915《固堿鋼桶》
GB/T 15956《內銷電石包裝鋼桶》
GB/T 16717《包裝容器 重型瓦楞紙箱》
GB/T 16718《包裝材料 重型瓦楞紙板》
GB/T 17343《包裝容器 方桶》
GB/T 18924《鋼絲捆扎箱》
GB/T 18925《滑木箱》
GB/T 19161《包裝容器 中型剛性框架塑料箱》
BB/T 0019 《包裝容器 方罐與扁圓罐》
JB/T 4734 《鋁制焊接容器》
JB/T 4735 《鋼制焊接常壓容器》
JB/T 4745 《鈦制焊接容器》
JB/T 4780 《液化天然氣罐式集裝箱》
QB/T1233 《鋼塑復合桶》
其他相關國家標準
三、生產條件評價的前提條件
()已設立的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新設立的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定通知書。
(三)自有生產場地的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應持有土地使用證;租用場所、設施的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應持有租賃合同。
(四)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須取得工業產品許可證;生產壓力容器的企業,還應當取得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
(五)若被評價的企業的主要生產工藝、設備、場所變動則需重新進行評價;企業進行轉制、法定代表人變更應向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
四、生產條件評價的基本內容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二十條和二十條規定的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具備的生產條件。
(二)《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定點管理辦法》六條規定的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具備的基本條件。
(三)《關于〈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定點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具備的條件。
五、生產條件評價程序
()前期準備工作
1.評價機構應先告知被評價單位評價工作的程序與內容。根據被評價單位的委托書,索取本導則三條所列被評價單位的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定通知書、土地使用證、租賃合同和相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2.與被評價單位簽訂評價合同。
3.組建評價組,了解被評價單位的情況,收集有關資料。
(二)現場檢查和評價
1.查驗被評價單位按本導則三條的要求所提供文件或合同復印件的真實性。
2. 確定被評價企業可以生產的包裝物、容器名稱和類別。
3.根據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實際,劃分評價單元。
4.根據評價單元的劃分,對每個評價單元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內容見附錄A。
5.針對現場情況,根據檢查結果,對現場設施、裝置、防護措施和管理措施進行評價。6.對生產條件不足之處提出建議、對策和措施。般可以從下面兩方面考慮:
(1)管理方面(制度、組織、人員)的對策和措施;
(2)場所、設施、裝置、工藝與設備方面的對策和措施。
7.編制生產條件評價報告。
(三)針對不符合生產條件要求的問題提出的對策和措施應進行復查,確認整改后已符合要求。
六、生產條件評價報告的內容及要求
()生產條件評價報告的內容
1.生產條件評價的依據。
2.被評價單位的基本情況。
3.評價方法的選擇,評價單元的劃分。
4.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生產條件評價現場檢查情況。
5.分析評價。
6.對生產條件不足之處提出建議、對策和措施。
7.整改情況的復查。
8.評價結論。分為下列二種:
(1)具備生產條件;
(2)不具備生產條件。
注:①附錄A表中類別欄標注“A”的,屬否決項。類別欄標注“B”的,屬非否決項。
②根據現場實際確定的檢查項目全部合格的,為具備生產條件。
③A項中有項不合格,視為不具備生產條件。
④B項中有5項以上不合格的,視為不具備生產條件;B項不合格的少于5項(含5項),但不超過實有B項總數的20%,為具備生產條件。
⑤不具備生產條件的企業,可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后由評價機構認定,能達到具備生產條件的,也視為具備生產條件。
(二)生產條件評價報告的要求
評價報告應內容全面,條理清楚,數據完整,查出的問題準確,提出的對策措施具體可行,評價結論客觀公正。
(三)生產條件評價報告的格式
1.封面(見附錄B)。
2.生產條件評價機構資格證書復印件。
3.委托單位、評價單位、項目負責人、評價組長、評價組成員、報告編制人、報告審核人(見附錄C)。
4.目錄。
5.正文。
6.附件。包括:委托書復印件,被評價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名稱預先核定通知書復印件,土地使用證復印件,租用場所或設施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7.評價報告統使用70克重的A4打印紙(附件除外)。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生產條件評價現場檢查表
項目 | 檢查內容 | 類別 | 事實記錄 | 結論 | |
1產品質量管理 | 1.1質量管理體系 | ①是否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其職責和權限是否明確 | A | ||
②是否建立體系文件并加以實施和保持。體系文件是否齊全,運行是否有效 | A | ||||
③是否建立了適合本企業的質量手冊;質量文件是否覆蓋了企業質量管理的各個過程 | A | ||||
④是否有必須的形成文件的程序、資源、記錄,并加以實施和控制:1)要求的7個過程是否建立了程序文件;2)體系文件是否得到實施和控制;3)有關場合的體系文件是否為有效版本 | B | ||||
⑤是否建立了內部質量體系審核制度,由管理者代表負責實施。是否制定了內審制度,是否定期審查自己的質量體系運行情況 | B | ||||
⑥審核后是否編寫了審核報告,分析原因,提出糾正措施,通知責任部門。是否實施了內部審核,審核報告、記錄和糾正措施是否齊全 | B | ||||
1.2管理職責 | ①導層中是否指定人負責質量管理工作,其職責和權限是否明確 | B | |||
②是否設置了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其職責和權限是否明確 | A | ||||
③是否把各部門的職責進步分解落實到各類人員,并組織實施 | B | ||||
④是否制定了切實可行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各人員是否掌握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 B | ||||
⑤企業的質量方針和目標是否得到貫徹實施。高管理者是否參與制定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 B | ||||
⑥質量管理制度、規定是否齊全;各部門、崗位、人員的質量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是否明確 | B | ||||
⑦在質量管理制度中是否有相應的考核辦法,是否齊全、合理;是否嚴格執行 | B | ||||
⑧是否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儲存物品養護制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養護、主要設備保養制度、化驗監測設備的保養) | B | ||||
⑨是否做到崗位操作規程齊全(做到每個操作崗位都有操作規程) | B | ||||
⑩建立產品銷售臺帳,產品流向及使用信息反饋相關資料是否至少保存年 | B | ||||
2資源管理 | 2.1生產設施 | ①是否具備滿足生產需要的工作場所、生產設施,并且是否維護完好,是否運轉正常 | A | ||
2.2設備工藝 | ①是否具有《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必備的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見表1);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是否與生產規模相適應 | A | |||
②設備與工藝裝備的性能和精度是否滿足生產合格產品的要求 | A | ||||
③主要設備是否維護完好、正常運轉,是否有超負荷、漏水、漏油現象;是否建立了設備操作規程并張貼上墻 | A | ||||
④是否建立檔案及臺賬,技術資料是否齊全。賬物是否相符 | A | ||||
⑤各工序的工裝、模具是否齊全完備,并有關鍵件的部件,備品備件是否賬物相符;備品備件是否建立臺賬,且賬物相符,并能滿足生產需要 | B
| ||||
2.3檢測設備 | ①是否按《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管理辦法》中規定配置滿足生產需要的檢測條件和設備、儀器(見表1),其準確性和度是否符合檢驗要求。是否按規定請計量部門對檢驗設備進行檢驗 | A | |||
②計量儀器是否制定了校準制度和計劃,按時校準,并做好記錄 | A | ||||
③對未列入計量規定的檢測設備是否制定了相應的操作規程和檢驗規程 | A | ||||
2.4人員要求 | ①企業負責人和管理者是否具有定的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管理知識:1)安全生產法、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對企業的要求(如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等);2)企業負責人和管理者在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管理中的職責和作用;是否具有專業技術知識:1)產品標準、主要性能指標等;2)產品生產工藝流程、檢驗要求等 | B | |||
②是否設立管理者代表并具有足夠的權利實施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保證工作 | B | ||||
③技術人員(技師、中職稱以上)是否掌握專業技術知識,并具有基本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管理知識;數量是否能滿足生產需要(總數不少于5人,比例不低于10%) | B | ||||
④工人是否能看懂相關技術文件(圖紙、配方和工藝文件等)并能熟練地操作設備;數量是否能滿足生產需要 | B | ||||
⑤是否建立人員培訓制度,是否每年都制定培訓計劃,針對不同層次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 | B | ||||
⑥培訓后是否做好小結、保存好資料和考核紀錄 | B | ||||
⑦上崗人員是否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 B | ||||
⑧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取得相應資質,資質證書是否齊全 | B | ||||
3技術文件管理 | 3.1技術標準 | ①是否有產品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是否嚴格貫徹執行現行有效標準 | A | ||
②制定的產品主要技術標準是否嚴于國家和行業標準。是否在標準化部門備案 | B | ||||
3.2設計文件 | ①設計文件的繪制、標注、技術指標、編號、圖面質量等是否符合設計標準和規定要求(尺寸、公差、技術要求等是否明確、合理,符合規定要求);設計文件的簽署、更改手續是否完備 | B | |||
②設計文件是否完整、齊全,是否按目錄裝訂成冊 | B | ||||
③設計文件的統性。1)圖樣和技術文件是否統,底圖、藍圖、實物是否致;2)技術、質檢、車間等部門使用的同編號技術文件是否致 | B | ||||
3.3工藝文件 | ①是否有各種工藝文件的明細表,并與實際工藝文件相符 | B | |||
②工藝文件是否正確、完整、統。1)工藝圖紙、工藝卡片或工藝守則應能正確指導生產,并保證產品滿足圖紙要求;2)應有主要的工裝、模具圖紙和主要材料消耗;3)各部門使用的工藝文件是否致,簽署、更改手續是否正規完備 | B | ||||
3.4文件管理 | ①是否制定文件控制程序(規定文件的批準、發布、更改、回收、歸檔的方法和手續);是否有質量文件的發放、更改紀錄,并有效實施 | B | |||
②是否及時撤銷作廢文件,保證各場所使用有效文件。 | B | ||||
③是否有部門或專(兼)職人員負責技術文件 | B | ||||
④設計文件、制造文件(制造過程中的相關控制)等技術文件的歸檔是否真實、完整,并符合國家標準、規程規范 | |||||
4采購質量管理 | 4.1采購制度 | ①是否制定了采購原、輔材料、零配件的質量控制程序或制度,內容是否完整、合理 | B | ||
②如有外協加工等委托項目,是否制定了相應的質量管理辦法,內容是否合理完善 | B | ||||
4.2供方選擇 | ①是否制定供方評價準則;是否按規定對供方進行評價,選擇合格供方,在合格供方采購,以保證采購質量 | B | |||
②是否保存原、輔材料、零配件的供方及外協單位名單與供貨、協作質量記錄 | B | ||||
③是否對供方和外協方進行質量控制 | B | ||||
4.3采購文件 | ①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和資料制定了采購工作管理制度。是否有采購文件(如:采購計劃、清單、合同) | B | |||
②采購計劃實施前是否有具有資格的人員審批簽字;采購計劃是否明確了驗收規定 | B | ||||
③是否根據正式批準的采購文件進行采購 | B | ||||
4.4采購驗證 | ①是否對原、輔材料、零配件及外協件質量檢驗或驗證做出規定 | B | |||
②是否按規定進行檢驗或驗證,并保留記錄 | B | ||||
5過程質量管理 | 5.1工藝管理 | ①是否制定工藝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內容是否完善可行;是否嚴格按制度進行管理和考核 | B | ||
②職工是否嚴格執行工藝管理制度,是否按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工藝文件進行生產作業 | B | ||||
5.2質量管理 | ①是否對生產中的重要工序或產品關鍵特性進行質量控制;是否在生產工藝流程圖上標出關鍵質量控制點 | B | |||
②是否制定了關鍵質量控制點操作控制程序,其內容是否完整;是否依據程序實施質量控制 | B | ||||
③過程質量控制記錄是否完整及時 | B | ||||
5.3特殊工程質量控制 | ①對產品質量不易或不能經濟地進行驗證的特殊過程(如罐體焊接等工序)是否事先進行了設備認可和人員鑒定,對這些特殊工序生產企業要檢查焊工、無損探傷等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有相應的資質 | B | |||
②是否按規定的方法和要求進行操作與實施過程參數監控 | |||||
6質量檢驗 | 6.1檢驗管理 | ①是否制定了原、輔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質量檢驗方法與合格標準 | A | ||
②是否有質量檢驗機構和專(兼)職檢驗人員,是否立行使權力;是否制定了質量檢驗管理制度以及檢驗、試驗、計量設備管理制度 | B | ||||
③如有委托檢驗項目,是否委托有合法地位的檢驗機構;是否簽訂了正式的委托檢驗合同 | B | ||||
6.2進貨檢驗 | ①是否制定了進貨檢驗制度,是否按規定進行檢驗,是否對其檢驗情況進行記錄 | B | |||
6.3過程檢驗 | ①是否制定了生產實現過程的檢驗制度和方法,包括檢、自檢、互檢、巡檢等有關人員都要按此執行;是否按規定進行檢驗,記錄是否齊全 | B | |||
②對產品的檢驗狀態進行標識 | B | ||||
③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是否做出了相應的規定;按規定進行返工、返修后是否重新進行了檢驗 | B | ||||
6.4出廠檢驗 | ①是否按產品標準要求制定了檢驗、包裝和標識規定 | A | |||
②產品出廠檢驗和試驗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并出具產品檢驗合格證 | B | ||||
③產品包裝和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 B | ||||
6.5糾正和預防措施 | ①是否制定了糾正和預防措施的程序 | B | |||
②對已出現的不合格品是否分析其原因,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 | B | ||||
7 安全生產管理 | 7.1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 | ① 是否有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 A | ||
②生產車間及倉庫是否確定了名主要負責人為安全負責人 | A | ||||
③企業導人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其他從業人員是否有相應的安全生產培訓資格證書 | A | ||||
7.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 ①企業是否建立建全各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包括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內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 A | |||
② 企業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包括教育培訓、防火、檢修、安全檢查、倉庫管理、事故報告管理制度) | A | ||||
③是否制定了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生產、裝卸搬運、運輸等崗位有無健全的操作規程并建檔和懸掛明顯位置) | A | ||||
④ 企業是否制定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無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 A | ||||
⑤企業近三年來有無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 | A | |
表1、部分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生產必備設備及檢測設備
1. 金屬桶類
產品 | 鋼桶 | 黃磷包裝鋼桶 | 固堿包裝鋼桶 | 內銷電石包裝鋼桶 | 鋼提桶 | 方桶 |
生產工藝設備 | 1. 剪板下料設備 2. 焊接設備 3. 制桶中段設備 4. 涂裝設備 | |||||
檢測設備 | 1. 氣密性試驗設備 2. 液壓試驗設備 3. 堆碼試驗裝置 4. 跌落試驗機 5. 游標卡尺 6. 鋼直尺 7. 提梁、提環強度試驗設備(只考核鋼提桶、方桶) |
2.金屬罐類
產品 | 工業用薄鋼板圓罐 | 方罐與扁圓罐 | 氣霧罐 | 氣霧閥 | |
生產工藝設備 | 1.剪板下料設備 2.焊接設備 3.制罐中段設備 4.涂裝設備 | Z型 | Y型 | 1.注塑機 2.微霧頭組裝機 3.外墊圈組裝機 4.閥基體組裝機 5.引流管組裝機 | |
1.剪切設備 2.沖壓設備 3.電阻焊機 4.封口設備 | 1.下料設備 2.成形生產線 | ||||
檢測設備 | 1.氣密性試驗設備 2.液壓試驗設備 3.堆碼試驗裝置 4.跌落試驗機 5.游標卡尺 6.鋼直尺 7.提環拉力試驗裝置(只考核方罐與扁圓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