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以及民爆行業有關法規、標準、規章、規范,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受攀枝花市會興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張家灣煤礦的委托,對其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區務本鄉碳山社垛口村山坳里的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設施及安全管理進行了安全現狀評價。 依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安全防》(GA838-2009)、《爆破作業單位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安全評價導則》GA/T848-2009等規定,評價組對該企業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設施相關的安全條件及安全管理狀況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現場勘察檢查、考評和資料查閱,對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辨識、分析,確定了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方法,對其危險、危害程度進行了定性、定量評價,確定了系統的危險、危害程度,并提出了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