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福建高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依照《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設計安全規范》等標準規范,結合《安全評價通則》和相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儲存應具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儲存條件。民用爆炸物品儲存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本項目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受福建三華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針對民用爆炸物品儲存活動中的事故風險、安全管理等情況,辨識與分析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審查確定其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要求的符合性,預測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在進行認真細致的勘察、討論的基礎上,評價項目組針對現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問題與委托單位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充分溝通,提出了安全對策措施和整改意見并達成共識。評價項目組采用安全檢查表法、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爆炸沖擊波傷害模型法進行了風險評價。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編制了本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項目組成員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涂志剛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19543 | |
報告編制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報告審核人 | 皮國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高金生 | ||
技術負責人 | 劉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胡威 | 2018年1月3日 | 現場勘察/現場復查;收集資料、報告編制、過程控制 | |
涂志剛 | 2018年1月3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雷管庫及發放間地面及臺面未設置導靜電橡膠板,儲存庫安全警示標志不完善)。 | |
王文洪 | 2018年1月3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儲存庫未配備消防設施、庫房內無定置線,無溫、濕度計) | |
評價結論 | 綜上所述:福建高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儲存條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8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