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照《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標準》等標準規范,結合《安全評價通則》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評價規范》(AQ4113-2008)相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應具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經營、儲存條件。煙花爆竹屬于危險品,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本項目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炎陵縣誠信煙花爆竹營銷有限責任公司為一家煙花爆竹經營(批發)的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于2009年01月05日成立,2021年12月13日在炎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取得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225682833535X,注冊資本叁拾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為潘天輝,注冊地址是炎陵縣霞陽鎮米泉路。該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取得株洲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許可證編號:(湘)YHPF[2020]ZZS00007號,原許可經營范圍:煙花類[B、C、D]級(B級僅限噴花產品)、爆竹類[C]級炎陵縣內銷售,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29日。因經營許可證到期,企業向株洲市應急管理局進行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申請。該公司租賃位于炎陵縣霞陽鎮米泉路的民房作為辦公場所,利用自有位于炎陵縣霞陽鎮五里牌村潘家組的倉儲設施1#煙花倉庫、2#煙花倉庫作為儲存倉庫,延期申請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特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進行評價。 炎陵縣誠信煙花爆竹營銷有限責任公司的1#煙花倉庫、2#煙花倉庫作為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其設計建筑面積分別為288m2、288m2,實際建筑面積分別為288m2、288m2,危險等級均為1.3級,限藥量分別為3000kg、3000kg。設計單位:湖南化工醫藥設計院。 炎陵縣誠信煙花爆竹營銷有限責任公司為延期辦理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請許可經營范圍是:組合煙花類(C、D)級、玩具類(C、D)級、吐珠類(C)級、升空類(C)級、旋轉類(C、D)級、噴花類(C、D)級、爆竹類(C)級炎陵縣內銷售。該企業的經營場所、門衛室、圍墻、防雷設備、消防設施設備等均已齊備,炎陵縣誠信煙花爆竹營銷有限責任公司與具有相應運輸資質的醴陵市江南物流運輸有限公司簽訂煙花爆竹成品運輸協議。 受炎陵縣誠信煙花爆竹營銷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針對煙花爆竹產品經營儲存活動中的事故風險、安全管理等情況,辨識與分析被評價單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審查確定其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要求的符合性;預測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對現場進行認真細致的勘察及討論的基礎上,評價項目組針對現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問題與委托單位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充分溝通,提出了安全對策措施和整改意見并達成共識。評價項目組采用安全檢查表法、爆炸沖擊波安全距離系數分析法(K系數法)進行了風險評價。該項目為煙花爆竹儲存經營項目,所儲存的煙花爆竹為爆炸品,不涉及其他危險化學品。另外根據AQ4131-2023《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辨識》對該項目儲存單元進行了重大煙花爆竹危險源辨識,該項目不構成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編制了本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本報告評價結論成立的前提是:現行的國家和行業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文件,委托方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評價期間本項目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現狀,安全評價師采用的合理評價方法等。當上述前提條件發生改變,或評價項目的周邊環境、危險品品種、總平面布置、工藝流程、安全設施和管理狀況發生變化導致本項目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再符合相關安全生產條件要求,或項目的安全評價已經超過規定時效時,評價結論將不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