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照《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標準》等標準規范,結合《安全評價通則》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評價規范》(AQ4113-2008)相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應具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經營、儲存條件。煙花爆竹屬于危險品,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本項目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婁底市誠興煙花鞭炮批發有限公司為一家煙花爆竹經營(批發)的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27日,注冊資本1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王維新,住所位于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大科街道南貿東街南側0004幢105號(和諧家園1樓通道往西方向)。 該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婁底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編號:(湘)PF[2022]00659,倉儲地址: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蛇形山鎮新杉木村,許可范圍:爆竹類(C級)、噴花類(C級、D級)、旋轉類(C級、D級)、升空類(C級)、吐珠類(C級)、玩具類(C級、D級)、組合煙花類(C級、D級),有效期2022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為了保障煙花爆竹運輸和經營安全,方便零售網點購買及公司配送物源,該公司租賃位于婁底市經濟開發區大埠橋辦事處石口村原婁底市鼎盛鑫鑫煙花鞭炮有限公司(該公司已注銷《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倉庫所有權歸屬于羅美兵)煙花爆竹倉庫,作為該公司大埠橋配送中心煙花爆竹倉庫。 該公司此基礎上申請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該公司租用倉儲設施2#1.3級煙花倉庫(圖紙工房名稱)、3#1.3級煙花倉庫、4#1.3級煙花倉庫作為儲存倉庫,申請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特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進行評價。 婁底市誠興煙花鞭炮批發有限公司大埠橋倉庫庫區的2#1.3級煙花倉庫(圖紙工房名稱)、3#1.3級煙花倉庫、4#1.3級煙花倉庫作為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其設計建筑面積分別為342m2、346m2、456m2,危險等級均為1.3級,限藥量分別為1000kg、1000kg、5000kg,實際建筑面積分別為342m2、346m2、456m2,危險等級均為1.3級,限藥量分別為1000kg、1000kg、4000kg。設計單位:湖南中大設計院有限公司。 由于原設計圖紙設計的倉庫均為1.3級煙花倉庫,未設計爆竹倉庫,經與業主協商將2#1.3級煙花倉庫(圖紙工房名稱)作為本公司1.3級爆竹倉庫(下文均描述為1.3級爆竹倉庫),危險等級不變,限藥量不變。 婁底市誠興煙花鞭炮批發有限公司申請辦理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請許可經營范圍是:組合煙花類(C、D)級、玩具類(C、D)級、吐珠類(C)級、升空類(C)級、旋轉類(C、D)級、噴花類(C、D)級、爆竹類(C)級國內銷售。該企業的值班室、圍墻、防雷設備、消防設施設備等均已齊備,婁底市誠興煙花鞭炮批發有限公司與具有相應運輸資質的瀏陽市通程物流有限公司簽訂煙花爆竹成品運輸合同。 受婁底市誠興煙花鞭炮批發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針對煙花爆竹產品經營儲存活動中的事故風險、安全管理等情況,辨識與分析被評價單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審查確定其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要求的符合性;預測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對現場進行認真細致的勘察及討論的基礎上,評價項目組針對現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問題與委托單位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充分溝通,提出了安全對策措施和整改意見并達成共識。評價項目組采用安全檢查表法、爆炸沖擊波安全距離系數分析法(K系數法)進行了風險評價。該項目為煙花爆竹儲存經營項目,根據AQ4131-2023《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辨識》對該項目儲存單元進行了重大危險源辨識,該項目各儲存單元均不構成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編制了本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本報告評價結論成立的前提是:現行的國家和行業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文件,委托方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評價期間本項目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現狀,安全評價師采用的合理評價方法等。當上述前提條件發生改變,或評價項目的周邊環境、危險品品種、總平面布置、工藝流程、安全設施和管理狀況發生變化導致本項目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再符合相關安全生產條件要求,或項目的安全評價已經超過規定時效時,評價結論將不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