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年豐煙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醴陵市長慶街道(因機構調整由來龍門街道變更而來)清潭村,企業經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企業成立日期為2019年02月21日,法定代表人由彭理圣變更為袁從良,于2019年2月21日取得醴陵市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換發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281MA4Q9DEQ4H,該企業于2019年2月19日取得湖南省應急管理廳換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湘)YH安許證字[2019]021344,原許可范圍:爆竹類:爆竹類(C)級,有效期為2019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18日,包括一工區、五工區和六工區三個生產場所,其中六工區正在整改中。因許可證到期,經向主管部門申請同意,六工區退出,該公司經重新設計分為一工區(原一工區)和二工區(原五工區),同步提質改造,生產類別為爆竹類(C)級不變,對廠區進行了整改,目前二工區已經完成整改,一工區正在整改中。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止事故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生產條件的安全化,醴陵市年豐煙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二工區爆竹生產條件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受其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令第54號)等法律法規及《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標準》(GB5016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安全評價通則》(AQ8001)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評價規范》(AQ4113)等要求對醴陵市年豐煙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二工區爆竹生產條件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本次安全評價主要運用安全檢查和安全檢查表法,嚴格按《煙花爆竹企業安全評價規范》對醴陵市年豐煙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二工區的總體布局和工藝過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系統安全檢查,判斷和評價現有系統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安全設(措)施的有效性,從而作出評價結論并提出建議與要求。 評價涉及的有關原始資料數據由醴陵市年豐煙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提供,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本報告未蓋“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報告專用章”無效;本報告涂改、缺頁無效;本報告項目負責人、項目組成員、報告編制人、報告審核人、過程控制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未簽字無效;復制本報告未重新加蓋章印和簽字無效。 本報告在編寫過程中,得到了該企業領導與員工的大力支持與配合,同時也得到了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的精心指導與支持,在此深表謝意。本報告存在的不妥之處,敬請各位領導和專家批評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