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照《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等標準規范,結合《安全評價通則》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評價規范》(AQ4113-2008)相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應具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經營、儲存條件。煙花爆竹屬于危險品,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本項目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茶陵縣祥發煙花商貿有限公司為一家煙花爆竹儲存、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是茶陵縣腰潞鎮東山村,注冊資本50萬元,2017年11月9日成立,于2017年11月9日在茶陵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取得了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224MA4P931Q80,法人代表(即主要負責人)為陳金生。該企業于2018年1月15日取得原茶陵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許可證編號:(湘)YHPF[2018]CAL00001號,原許可經營范圍:煙花類:(C、D)級和爆竹類:(C)級,有效期至2021年1月15日。 茶陵縣祥發煙花商貿有限公司為延期辦理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擬許可經營范圍是:煙花類:(C、D)級和爆竹類:(C)級。該企業的辦公室、值班室、圍墻、防雷設備、消防設施設備等均已齊備,茶陵縣祥發煙花商貿有限公司與具有相應運輸資質的攸縣東風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煙花爆竹成品運輸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