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撫州市溫泉官田加油站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撫州市溫泉官田加油站是從事成品油儲存經營的個人獨資企業。并于2015年7月24日取得了江西省商務廳批準的“關于對南昌市等地擬新建遷建加油站予以規劃確認的通知”(贛商務運函[2015]155號)。擬建的撫州市溫泉官田加油站占地面積為141.4m2,站內分為加油罩棚區、站房區、油罐區以及附屬設施;站內擬設26m30#柴油臥式油罐1臺、20 m3 93#汽油臥式油罐1臺。該站總儲存能力為33 m3(柴油折半),屬加油站,加油站為企業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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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簽字 | |
項目負責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
項目組成員 | 劉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
報告編制人 | 皮國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報告審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皮國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技術負責人 | 劉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評價結論 | 1、撫州市溫泉官田加油站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的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符合國家和省關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程序的要求,符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 2、在項目建設和運行階段,總平面布置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將本報告書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落實到位,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項目建成后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具有一定的本質安全水平。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風險程度在可以接受范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