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11日,于2021年12月17日更名為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工業園區磯山化工園內,法定代表人尚德偉,屬于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主要經營尿素、復合肥料、復混肥料等。 該公司于2021年首次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為(贛)WH 安許證字[2021]1132號,許可范圍:液氨(600kt/a)、尿素(520kt/a)、二甲醚(400kt/a)、氣霧級二甲醚(25kt/a),中間產品甲醇(600kt/a),副產品硫酸(26kt/a)、一甲胺及其40%水溶液(折純20kt/a)、二甲胺及其40%水溶液(折純160kt/a)、三甲胺及其30%水溶液(折純20kt/a)、N,N-二甲基甲酰胺(200kt/a)、N,N二甲基乙酰胺(20kt/a)、甲酰胺(10kt/a)、N-甲基甲酰胺(10kt/a)、甲醇鈉甲醇溶液(10kt/a)、31%鹽酸。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2021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3日。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及《應急管理部、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鐵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號)的規定,該公司涉及的氧(壓縮的)、氮(壓縮的和液化的)、水煤氣、氫氣、二氧化碳(壓縮的)、硫化氫、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氨水、甲醇、二甲醚、硫酸、鹽酸、氫氧化鈉、次氯酸鈉、二氧化氯、柴油、未變換氣、甲酸甲酯、乙酸、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一甲胺水溶液、二甲胺水溶液、三甲胺水溶液、N,N-二甲基甲酰胺(DMF)、甲醇鈉溶液、一氧化碳、硫化氫、甲烷、天然氣等屬于危險化學品,其余原輔料、產品及中間產品均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該公司涉及的一氧化碳、氫氣、硫化氫、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液氨、甲醇、一甲胺、二甲胺、甲烷、天然氣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該公司年產60萬噸合成氨、52萬噸尿素、40萬噸二甲醚生產裝置中煤制甲醇、甲醇制二甲醚屬于新型煤化工危險工藝,一氧化碳與氫反應生產甲醇屬于加氫危險工藝,氫和氨反應生產氨屬于合成氨危險工藝;年產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生產裝置中甲醇脫水生產二甲醚屬于新型煤化工危險工藝;年產10萬噸DMF生產裝置中甲醇與氨反應生產甲胺屬于胺基化工藝,一氧化碳與二甲胺反應生產DMF屬于胺基化工藝,醋酸與二甲胺反應生產DMAc屬于胺基化工藝,甲酸甲酯與液氨反應生產甲酰胺、甲酸甲酯與一甲胺反應生產N-甲基甲酰胺屬于胺基化危險化工工藝;有機胺擴建生產裝置中甲醇與氨反應生產甲胺屬于胺基化工藝,一氧化碳與二甲胺反應生產DMF反應工藝屬于胺基化危險工藝;年產4萬噸硫酸鉀(一期)生產裝置未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該公司年產60萬噸合成氨、52萬噸尿素、40萬噸二甲醚(一期20萬噸二甲醚)生產裝置中低溫甲醇洗裝置、氨合成冷凍裝置生產單元分別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甲醇合成裝置、二甲醚裝置生產單元分別構成四級級重大危險源;甲醇成品罐區、氨罐區、二甲醚罐區儲存單元分別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甲醇中間罐區儲存單元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二期20萬噸二甲醚生產裝置中806二甲醚裝置區生產單元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年產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生產裝置中807氣霧級二甲醚裝置區生產單元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191E氣霧級二甲醚球罐區儲存單元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年產10萬噸DMF生產裝置中甲胺裝置A/DMF裝置A、甲胺罐區分別構成危險化學品一級重大危險源;DMF罐區、DMAc裝置、DMAc/甲醇鈉溶液罐區分別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AMF/NMF裝置構成了危險化學品三級重大危險源;有機胺擴建生產裝置中甲胺裝置B/DMF裝置B(聯合裝置)構成危險化學品一級重大危險源,片堿輸送單元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年產4萬噸硫酸鉀(一期)生產裝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該公司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機械傷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