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DMF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九江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更名為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工業園區磯山化工園內,法定代表人尚德偉,屬于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主要經營尿素、復合肥料、復混肥料等。 該公司2018年1月開工建設年產60萬噸合成氨、52萬噸尿素、40萬噸二甲醚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60.52.40”項目),目前“60.52.40項目”目前已完成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 該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取得彭澤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布的《備案通知書》(備案號:2020-360430-26-03-044650)。2021年10月28日取得九江市生產環境局頒布的《九江市生產環境局關于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DMF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備案號:九環評字[2021]32號)。 該項目2022年1月17日取得九江市應急管理局頒布的《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九應急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22]3號);2022年5月17日取得九江市應急管理局頒布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九應急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2]5號);該項目試生產方案評審日期為2022年8月10日,試生產起止日期為2022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0日。 該項目產品規模為年產10萬噸無水甲胺、10萬噸二甲基甲酰胺(DMF)、2萬噸二甲基乙酰胺(DMAc)、1萬噸N-甲基甲酰胺(NMF)、1萬噸甲酰胺(AMF),該項目生產過程中涉及原輔材料為未變換氣、甲醇、液氨、乙酸等。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10部門公告[2022]第8號修改)及《應急管理部、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鐵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號)進行辨識,該項目原輔材料、產品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未變換氣、甲醇、氨、甲酸甲酯、乙酸、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N,N-二甲基甲酰胺(DMF)、甲醇鈉溶液、氫氣、一氧化碳、硫化氫、甲烷、氮氣等。甲醇、氨、一甲胺、二甲胺、氫氣、硫化氫、甲烷、一氧化碳/未變換氣(一氧化碳和氫氣混合物)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該項目甲胺生產裝置中甲醇與氨反應工藝屬于胺基化危險化工工藝; DMF生產裝置中一氧化碳與二甲胺反應工藝屬于胺基化危險化工工藝;DMAc生產裝置中醋酸與二甲胺反應工藝屬于胺基化危險化工工藝;甲酸甲酯與液氨反應、甲酸甲酯與一甲胺反應屬于胺基化危險化工工藝。該項目甲胺裝置A/DMF裝置A、甲胺罐區分別構成危險化學品一級重大危險源;DMF罐區、DMAc裝置、DMAc/甲醇鈉溶液罐區分別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低溫甲醇洗裝置、AMF/NMF裝置構成了危險化學品三級重大危險源,其中低溫甲醇洗裝置改造前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級別未發生改變。項目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機械傷害等。 該項目產品及中間產品中一甲胺(無水)、二甲胺(無水)、三甲胺(無水)、N,N-二甲基甲酰胺(DMF)、甲酸甲酯(中間產品)、一甲胺溶液、二甲胺溶液、三甲胺溶液屬于危險化學品,該公司因申請變更《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故進行本次安全驗收評價。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張青云 | 1700000000200607 | 032297 |
項目組成員 | 張青云 | 1700000000200607 | 032297 |
鄒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胡南云 | S011035000110201000574 | 019541 | |
報告編制人 | 張青云 | 1700000000200607 | 032297 |
鄒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報告審核人 | 王干 | S011032000110192001419 | 035905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堯賽民 | 1600000000300394 | 029672 |
技術負責人 | 王多余 | 1200000000100048 | 024062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胡南云 | 2023年3月3日 | 現場勘察、收集資料 | |
張青云、鄒文斌 | 2023年4月23日 | 現場勘察、收集資料、報告編制、選擇評價方法、定性、定量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過程控制、做出評估結論、編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 |
評價結論 | 綜上所述: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DMF項目工藝設備和安全設施運行正常,該公司安全管理機制運行正常,安全設施、措施達到設計要求和預期結果,可以滿足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要求,安全生產管理有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項目具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3年7月11日 |
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