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3月2日注冊成立,法人代表:李良彬,注冊資本:1355928726元,總部位于新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龍騰路。該公司擬利用“馬洪基地”萬噸鋰鹽工廠地塊三北面預留空地(新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培源路以南、新興路以東,萬噸鋰鹽工廠現有裝置以西和以北,化工園區內)用于建設年產1000噸丁基鋰及600噸t-BAMBP改擴建項目。擬建項目總投資額為3584萬元。擬建項目由該公司和有機鋰工廠負責生產和管理。 該公司“馬洪基地”分為兩個工廠,萬噸鋰鹽工廠和有機鋰工廠,其中有機鋰工廠前期已建設有年產1000t丁基鋰及副產1000t氯化鋰生產線搬遷新建項目(1000t/a丁基鋰(100%計)、1048t/a含氫氧化鋰的氯化鋰溶液(副產品,含1000t/a氯化鋰、48t/a氫氧化鋰,100%計)),已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為(贛)WH安許證書[2018]1023號,許可范圍為丁基鋰(1000t/a),有效期為2021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擬建項目涉及的化學原輔料有金屬鋰、氯丁烷、正己烷、環己烷、氬氣(壓縮的)、氮氣(壓縮的)、對叔丁基苯酚、苯乙烯、強酸性陽離子交換樹脂、R-134a制冷劑、25%乙二醇(冷凍劑載冷劑)、導熱油、白油(冷卻用),產品為丁基鋰、t-BAMBP,副產品為含氫氧化鋰的氯化鋰溶液(擬建項目丁基鋰生產產生的濾渣經有機鋰工廠現有生產裝置區域101生產車間一水解釜水解產生,儲存于304氯化鋰水池,最終輸送至“萬噸鋰鹽工廠”)。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金屬鋰、氯丁烷、正己烷、環己烷、丁基鋰、氫氧化鋰、氬氣(壓縮的)、氮氣(壓縮的)、對叔丁基苯酚、苯乙烯、t-BAMBP屬于危險化學品,氯化鋰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擬建項目丁基鋰生產過程涉及原料準備、合成、過濾、氯化鋰渣干燥、調配、丁基鋰槽罐車及鋼瓶灌裝(依托有機鋰工廠現有生產裝置區域104丁基鋰灌裝區、103丁基鋰鋼瓶灌裝間現有灌裝設施,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溶劑精餾回收(依托有機鋰工廠現有生產裝置區域101生產車間一現有溶劑精餾釜,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余液處理(水解,依托有機鋰工廠現有生產裝置區域101生產車間一現有水解釜,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等工序;t-BAMBP生產過程涉及合成、過濾、減壓蒸餾等工序。 擬建項目t-BAMBP合成工序涉及重點監管的烷基化危險化工工藝,丁基鋰合成工序屬于金屬有機物合成工序;涉及的苯乙烯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水解產生少量氫氣,利用有機鋰工廠現有生產裝置區域101生產車間一水解釜進行,該水解釜已進行了安全設施驗收,擬建項目未改變該水解釜工藝產生及涉及的物料,擬建項目將增加氫氣的年產生量,單批次產生量不發生變化,因此不列入本次評價范圍);涉及的儲存單元2-202產品罐組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其余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灼燙。 擬建項目涉及的產品丁基鋰、t-BAMBP屬于危險化學品,且均涉及溶劑回收套用(丁基鋰生產過程中溶劑利用有機鋰工廠現有生產裝置區域101生產車間一溶劑精餾釜進行精餾回收,擬建項目將增加溶劑精餾回收總量),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實施辦法》等的相關規定,擬建項目需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