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撫州市東鄉區小璜加油站改造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撫州市東鄉區小璜加油站位于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小璜鎮艾家村,成立于2015年04月01日,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為陳小華,主要從事0#柴油、92#汽油、95#汽油經營。為改善加油站本質安全,提升市場競爭力,撫州市東鄉區小璜加油站擬進行升級改造,由山東鴻運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出具該站改造項目總平面布置圖設計,改造后加油站擬設4個埋地臥式儲罐,其中30m30#柴油儲罐2個,30m392#汽油儲罐1個、30m395#汽油儲罐1個,罐總容量為120m3,折算總容量為90m3,屬三級加油站范圍內。 該站改造前設有埋地臥式儲罐3個(30m30#柴油儲罐1個,30m392#汽油儲罐1個、30m395#汽油儲罐1個),設有3臺雙槍加油機。擬改造內容如下: 1、儲罐區擬在原0#柴油儲罐北側新增一個30m30#柴油SF雙層儲罐,重新敷設工藝管線,出油管線擬采用雙層熱塑性塑料管道。罐區西側擬新增圍墻,新增圍墻及站房西側擬新增自動洗車位。 2、加油區拆除原有3臺雙槍加油機,改造后擬設置2臺雙槍防爆加油機、2臺四槍防爆加油機,加油機具有油氣回收功能,重新敷設所有工藝管線。拆除原有加油島1座,新建單柱島4座,加油島端部設防撞柱。罩棚擬拆除后新建。 3、加油區東側洗車房拆除,擬新建充電/擦車棚。 4、拆除原綠化帶及廣告牌后新建,修復因改造破壞的硬化地坪。 5、加油站其他部分均未發生更改。 本站涉及的汽油為易燃液體、柴油為可燃液體。汽油為危險化學品,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擬改造站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5號,79號令修正)的要求,改造項目必須進行安全評價,以便于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產使用。有利于工程項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及地方、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受撫州市東鄉區小璜加油站的委托后,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承擔其改造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工作,于2021年11月組成評價小組,對所提供的資料、文件進行了審核,對現場進行了實地勘查,對工程的危險及有害因素進行識別與分析,運用現代安全理論和分析評價方法對工程項目進行了定性、定量評價。評價課題組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和《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的要求,在分析各單元評價結果的基礎上綜合匯總,對擬改造項目提出了安全對策措施建議,編制完成本報告書。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姜鋒 | S011035000110202001353 | 015901 |
項目組成員 | 張青云 | 1700000000200607 | 032297 |
鄒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姜鋒 | S011035000110202001353 | 015901 | |
報告編制人 | 姜鋒 | S011035000110202001353 | 015901 |
張青云 | 1700000000200607 | 032297 | |
報告審核人 | 夏長喜 | 0800000000101592 | 002340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孫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技術負責人 | 王多余 | 1200000000100048 | 024062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張青云 | 2021年10月31日 | 現場勘察;收集資料、過程控制 | |
姜鋒 | 2021年10月31日 | 現場勘察/現場復查、報告編制、提出評價意見 | |
胡南云 | 2021年11月12日 | 審核、提出評價意見 | |
評價結論 | 該擬改造加油站采取提出的對策措施后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同時,該站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并在該站建成后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切實保證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1年11月16日 |
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