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3月2日注冊成立,法人代表:李良彬,注冊資本:1355928726元,總部位于新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萬噸鋰鹽改擴建項目位于該公司馬洪基地萬噸鋰鹽工廠(屬于新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化工園區內)。馬洪基地分為兩個工廠,萬噸鋰鹽工廠和有基鋰工廠,其中萬噸鋰鹽工廠前期已建設有萬噸鋰鹽生產線建設項目(12326.4t/a無水氯化鋰,11124t/a單水氫氧化鋰)、年產15000t電池級碳酸鋰建設項目(15000t/a電池級碳酸鋰)、年產20kt單水氫氧化鋰項目(單水氫氧化鋰20000t/a)。萬噸鋰鹽改擴建項目新增三個地塊,地塊一、地塊二、地塊三,用地面積分別為49493.54m2(74.2畝)、81170.37m2(122.75畝)、104677.49m2(156.94畝)。 該項目生產過程中涉及的物料包括:鋰輝石、98%硫酸、32%液堿、30%鹽酸、石灰石粉、熟石灰、碳酸鈉、20%氨水、煙煤、8.26%硫酸鋰三次凈化液、天然氣(酸化窯燃料)、柴油(回轉窯點火燃料)、電池級單水氫氧化鋰(產品)、無水硫酸鈉(副產品)、硅鈣渣(濕)(副產品)、氫氧化鎂渣(副產品)、碳酸鈣渣(副產品),其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的有:98%硫酸、32%液堿、30%鹽酸、20%氨水、天然氣(酸化窯燃料)、電池級單水氫氧化鋰、二氧化硫(酸化窯尾氣)、三氧化硫(酸化窯尾氣)、一氧化碳(粉煤過程中可能產生)、二氧化碳(壓縮的)。另外煤粉、柴油雖然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但煤粉為乙類爆炸性粉塵,柴油為可燃性液體,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 該項目分為火化部分和濕法部分。該項目未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涉及的各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天然氣(酸化窯燃料)、二氧化硫(酸化窯尾氣)、三氧化硫(酸化窯尾氣)、一氧化碳(粉煤過程中可能產生)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 該項目涉及的產品電池級單水氫氧化鋰屬于危險化學品,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實施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該項目需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