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德興市宏達塑膠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800噸L-2-氨基丁酸、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等化工產品生產線改(擴)建項目(一期)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德興市宏達塑膠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饒市德興市香屯硫化工產業園,注冊資本金為1200萬元人民幣,成立于2016年7月13日,法人代表為李春蓮。公司擬在江西省上饒市德興市香屯硫化工產業園德興市宏達塑膠科技有限公司廠內,建設年產3800噸L-2-氨基丁酸、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等化工產品生產線改(擴)建項目(一期)。廠區總用地面積26584m2,年產3800噸L-2-氨基丁酸、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等化工產品生產線改(擴)建項目總投資額為6980萬元,一期項目投資額為5000萬元。 公司已建設或在建項目:年產30000噸酚醛樹脂和2000噸5-磺基楊酸建設項目,其中:年產2000噸5-磺基楊酸建設項目現處于試生產階段,年產30000噸酚醛樹脂建設項目現處于設備安裝階段。 公司擬停建年產30000噸酚醛樹脂和2000噸5-磺基楊酸建設項目,并拆除相關生產設備,同時,建設年產3800噸L-2-氨基丁酸、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等化工產品生產線改(擴)建項目(一期)。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的規定,擬建項目涉及的苯、三氯化鋁、苯酐、異丁醇、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硫酸、雙氧水、甲醇、氫溴酸、甲醇鈉-甲醇溶液、鹽酸、二氯甲烷、氯化亞砜、氨、一甲胺、三氯化鐵、水合肼、DMF、乙腈、間氨基苯酚、異丁酰氯、氮氣(壓縮的)、二氧化碳(壓縮的)、氯化氫(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酯化工序、BB酸、光催化劑150中間產物)、二氧化硫(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酯化工序中間產物)、亞硫酸氫銨(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副產品)、氨水(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副產品)等屬于危險化學品,其余原輔材料及產品、中間產品均不屬于危險化學品。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生產過程中涉及酯化、蒸酸甲醇、中和、酰胺化、蒸氨甲醇、產品提純、脫異丁醇、精制等工序,BB酸生產過程中涉及縮合、水解酸化、靜置分層、脫溶等工序,對氨基水楊酸鈉生產過程中涉及羧化、中和、酸化、成鹽、結晶等工序,N-甲基-2,3-二氨基-5氯-6-溴苯甲酰胺生產過程中涉及酯化、胺化、還原、氯代、溴代等工序,光引發劑150生產過程中涉及傅克、酸洗、水洗、環氧化、酸解、蒸餾、水洗、精制等工序。擬建項目涉及的氨、苯、甲醇、一甲胺、二氧化硫(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酯化工序中間產物)等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酰胺化工序、N-甲基-2,3-二氨基-5氯-6-溴苯甲酰胺胺化工序、還原工序為重點監管的胺基化危險化工工藝,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生產過程中酯化工序、N-甲基-2,3-二氨基-5氯-6-溴苯甲酰胺氯代工序屬于重點監管的氯化危險化工工藝;擬建項目涉及的儲存單元204液氨鋼瓶間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生產單元和其余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2017年修訂)》(安監總局令第41號)等相關規定,擬建項目涉及的副產品亞硫酸氫銨(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副產品)、氨水(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副產品)屬于危險化學品,且涉及甲醇、氨甲醇、異丁醇、乙腈、苯、間氨基苯酚、二氯甲烷等回收套用,因此,擬建項目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擬建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中毒窒息、火災爆炸等。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鄒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項目組成員 | 鄒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朱細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
報告編制人 | 鄒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朱細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
報告審核人 | 皮國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涂志剛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技術負責人 | 王多余 | 1200000000100048 | 024062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鄒文斌 | 2020年3月18日 | 現場勘察/現場復查;收集資料、報告編制、過程控制 | |
朱細平 | 2020年3月18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 | |
胡南云 | 2020年3月18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 | |
評價結論 | 德興市宏達塑膠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800噸L-2-氨基丁酸、L-2-氨基丁酰胺鹽酸鹽等化工產品生產線改(擴)建項目(一期)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6月19日 |
現場照片